****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8日
****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邀请公告
******局(采购人名称)的****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
3、采购代理编号:SYHRC-ZFCG-****0601
4、采购 方式:竞争性磋商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品目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 |
01 | ****办公楼维修改造 工程 | 详见采购需求 | B****9900/其他业务用房 施工 | 1项 | 709400.00 | 709400.00 |
1、采****政府采购政策:
(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 (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见附件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
(2)**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最低人员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中标后提供。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并提供无在建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采购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7月8至2024年7月15日,每日上午8:30-12:00分,下午13:30-17: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塔区**路与宝苑路交汇处西北角**和苑C栋301)。
(3)请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获取招标文件(文件领取回执需做入响应文件)。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7月19日15时 00 分(**时间)
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政府采购交易场所(蔡锷大道与云岭路交叉口东100米,华帝厨电三楼)
3、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 年7月19日 15时00分(**时间)
4、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府采购交易场所(蔡锷大道与云岭路交叉口东100米,华帝厨电三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1.联系人: 何江湖
2.电 话:134****3120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局
(2)地 址:**县酿溪镇
(3)联系人: 何江湖
(4)电 话: 134****3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塔区**路与宝苑路交汇处西北角**和苑C栋301
(3)联系人:赵先生
(4)电 话:177****7555
2024年7月 8 日
附件1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 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 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bsp;小型 微型
本 公 司 ****政府采购 电子卖场 ,遵 守《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 ( 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 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 (单位) 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姓名 (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邮箱号: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属于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