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绿化和卫生清扫服务单位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绿化和卫生清扫服务单位采购(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某部绿化和卫生清扫服务单位采购 | **市**区 | 服务期限为1年 |
某部绿化养护主要包括新、老区域现有绿地,其中新区域4栋建筑周边及老区域现有绿地养护标准参照**市二级绿化养护标准组织实施,主要内容是根据天气情况每周浇水灌溉2次,每1至2周剪草1次,每半月修剪绿篱、灌木1次,根据病虫情况每1至2月打药1次,每年春秋两季各施肥1次。新区域大楼南侧绿地及油库周边及老区域光化车间周边参照**市三级绿化养护标准组织实施,主要内容是根据天气情况每周浇水灌溉2次,每2至4周剪草1次。卫生清扫主要包括老区域室外公共区域进行清扫,1-7号公寓楼楼梯、走道等公寓住房公共区域及1-7号楼屋面清扫。其中室外公共区域每日清扫,落**中时段及大雪天气由我部及清扫单位共同组织,1-7号公寓房公共部位为1周清扫2次,清拖2次,屋面为每季度清扫一次。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最高限价:501658.00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7月8日至7月12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 ,下午14:00至16: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B座2010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特定资质副本(加盖鲜章);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已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注册成功的证明。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126.com 。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7月19日0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0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B座2010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7月19日09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B座2010室。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7月15日。
(二)踏勘地点:****。
(三)联系人:廖助理。
(四)联系电话:010-****3643。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
十、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B座2010室
联系人:魏先生
移动电话:136****9174
邮箱:****@126.com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姜助理
办公电话:010-****3643
地 址:**市
采购机构:某单位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