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拥****集团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标的债权)进行公开处置,截至2023年11月20日(基准日),标的债权涉及未偿本金人民币****60196.26元,未偿利息****57092.38,其他费用41122.00元,具体情况详见资产处置清单:
特别提示:
1、主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应支付给****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相关费用等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不良债权下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2、如公告清单中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名称与借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中名称等相关信息不符的情况下,以借据、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中债务人、担保人加盖的公章上名称为准。
3、若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职责。
4、本次公告中的资产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公司接收的档案资料、法院判决(如有)、执行证书(如有)及实际发生计息为准。就本公告中债权资产项下各笔债权(及部分物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义务人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
交易对象:
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关联人或者上述人员及其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上述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人员。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如有异议或详情咨询,可在公告有效期内来电咨询,如发现阻挠咨询现象,****公司举报。
咨询电话:188****3692
联系人:张女士
监督电话:0371-****6660
监督人: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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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8日
资产处置清单 (截止2023年11月2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费用 | 担保人及其他义务人 | 担保情况 |
1 | ****集团有限公司 | 9,035.00 | 5,934.06 | 0.00 | ****公司、****中****公司、任立中 | ****公司以名下位于位于****工业园的工业房产68047.87平方米及工业土地100636.58平方米(151亩)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中****公司和任立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2 | ******公司 | 1,851.36 | 2,967.10 | 0.00 | ******公司、**永****公司、河****公司李林海、崔浩兰、李林亮、李小荣 | 1、由******公司以名下分别位于**107国道高村段东侧及****区工业路东段北侧的两宗土地(面积分别为14352.00平方米(21.55亩)、39071.00平方米(58.67亩))以及地上工业房产(面积分别为3,980.07平方米、14,530.32平方米)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2、由**永****公司以名下位于****佳苑6#商业1单元101-110铺的商业房产(面积为1,888.44平方米)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3、河****公司以名下位于鹤淇大道西侧、纬六**侧的两宗工业土地(面积分别为86217.48平方米(129.46亩)、92866.61平方米(139.44亩))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4、自然人李林海、崔浩兰及李林亮、李小荣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3 | **中联****公司 | 6,946.82 | 3,308.20 | 0.00 | **新****公司、**省****公司、**市****公司、**中****公司、****碳素厂、杜天贞、刘志爱、 | 1、由**中联****公司以名下持有的液压机、起重机、行车、车床等51台套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2、由**中****公司以名下持有的液压机、加热炉等18台套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3、**省****公司、**新****公司、**市****公司、**中****公司、****碳素厂、杜天贞、刘志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4 | ****公司 | 992.83476 | 556.345787 | 4.1122 | **市****公司、郭水堂、姜海珍 | 工业用房地产:**市****公司名下位于**北阳镇山头村**,土地面积40305.44(60亩)平方米,房产面积14181.87平方米,砖混结构,用房主要为猪舍和集体宿舍。保证人自然人2人:郭水堂、姜海珍。 |
合计 | 18,826.02 | 12,765.71 | 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