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一中法律服务项目定点议价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项目包号: 1
二、项目名称:**一中法律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城新区**路与蒙河路交汇府佑大厦西座7层
成交金额:10000.00, 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附件
五、报价信息:
法律服务 |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法律服务项目主要有: 1、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2、解答甲方的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律师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供甲方采用; 3、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和调解; 4、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参加项目谈判、签约工作,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负责监督合同、协议的全面履行; 5、帮助甲方完善和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管理、企业信用风险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6、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 7、协助甲方办理工商登记,商标注册,申报专利,公证、保险,申请银行贷款,进行技术转让等事项; 8、接受甲方委托,开展资信调查和其它法律事实调查、取证工作; 9、帮助甲方培训法律事务人才,提高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 10、甲方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务,包括对个人的法律帮助与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及其律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应当本着高效、勤勉、尽责的原则,应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确保所提交的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 3、乙方指派的律师在担任甲方法律顾问期间,应当与甲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联系,根据甲方的意见及时调整工作安排,提供服务质量,乙方及指派的律师变更联系方式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4、乙方及指派的律师不得超越甲方授权行事。 5、乙方应指派具有相关经验和专长的律师办理本合同事项,对于重大复杂疑难事务,应甲方的要求应组建项目团队实行集体会诊**办理。 6、对于甲方所提出的法律服务需求,乙方应当及时给予解决,因客观原因第一时间内无法解决的,应当及时与甲方进行协商,并确保在合理的期限内给予解决。 7、因客观原因乙方指派的律师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时,在保证甲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乙方有权指派可以胜任的其他律师代为履行法律服务。 | 1 | 项 | 10000.0000 | 是 |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邱涛 137****9258
2024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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