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广联牲畜屠宰有限公司年屠宰肉牛3万头、肉羊18万只生产线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5200MA53R51N4F | 建设单位法人:张细广 |
张细广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镇广联村大溪桥下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屠宰肉牛3万头、肉羊18万只生产线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18-屠宰及肉类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51-C1351-牲畜屠宰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镇广联村大溪桥下 |
经度:116.18296 纬度: 23.5942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19 |
揭市环审〔2022〕4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5200MA53R51N4F001X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00 |
300 | 运营单位名称:**** |
****5200MA53R51N4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5200MA53R51N4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5200MA54UKGP4W | 竣工时间:2023-08-02 |
2023-08-10 | 调试结束时间:2023-11-09 |
2023-09-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3-10-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build_detail.asp?id=405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新增占地面积13470平方米、建筑面积3470平方米,年屠宰肉牛3万头、肉羊18万只。改扩建后全厂可屠宰肉牛3.6万头/年、肉羊18.15万只/年。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新增占地面积13470平方米、建筑面积3470平方米,年屠宰肉牛3万头、肉羊18万只。改扩建后全厂可屠宰肉牛3.6万头/年、肉羊18.15万只/年。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⑴进场检疫 肉牛、羊经汽车运至厂区过磅后进行屠宰前检疫。合格健康的肉牛、羊赶入待宰圈休息;可疑病牛、羊赶入隔离间,继续观察;对检出的可疑病牛、羊,经过饮水和充分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赶入待宰圈;不能恢复或出现病死等情况的病牛、羊则进行无害化处理。 ⑵待宰栏静养 检疫合格的肉牛、羊关入待宰车间静养,屠宰前断食24小时,停水8小时。待宰车间对产生的牛羊粪、尿液做到日产日清,及时处理,待宰车间地面及牛羊冲****处理站处理。 ⑶冲淋 牛、羊在屠宰前首先进行冲淋,冲淋完成后进入屠宰间进行屠宰,屠宰过程吊在轨道中宰杀,直到完成全部生产过程,不得与地面接触。冲淋过程中有废水产生。 ⑷电麻制晕 按牲畜种类和屠宰季节,适当调整电压和麻电时间。电麻电压不超过90V,电流应不大于1.5A,麻电时间1-2s。牲畜被麻电后呈昏迷状态,不得使其致死。麻电后用链钩套住牲畜左后脚跗骨节,将其提升上轨道(套脚提升)。 ⑸吊挂刺杀放血 从麻电致昏至刺杀放血,不得超过30s。刺杀放血刀口长度约5cm,沥血时间不得少于5min。放血时间6-8 分钟,收集总血量的60%左右。牛血统一收集后外售。 ⑹去头蹄:将头蹄去除,并进行预剥。割下的头蹄将直接外售。 ⑺机械剥皮:将去头蹄的牛,通过机械扯皮将酮体及皮毛分离,牛皮外售。 ⑻烫毛、刮毛、清洗 烫水池浸烫后的羊选用刨毛机去毛,然后再将刨好的羊放出来进入凉水池内降温、清洗。 ⑼开腔(同步进行检疫) 沿腹中线切开腹部,锯开胸骨、骨盆;并同步进行检疫,检疫合格的取出全部内脏,酮体将进入排酸间进行排酸;检疫不合格将进行无害化处理。 ⑽检疫:主要通过视检、触检法将结果综合判定。视检通常判定皮肤的病理变化;触检则是剖检判定肠系膜淋巴结和手触脾脏,视其组织结构的变化。取生牛、羊左右隔膜肌肉 50g,制成压片,检验肌纤维组织,放在显微镜下观察是否有悬毛虫与住肉孢子虫。该环节以视检为主,仅寄生虫检疫需制成载玻压片以显微镜检疫,项目检验不涉及药品使用。该部分产生主要污染物为病酮体、检疫肉等。 ⑾内脏解杂:取出的内脏,通过手工进行人工分拣清洗,将内脏的胃肠内容物初步地清洗干净,然后分类外售。 ⑿排酸:牛羊经屠宰后,除去皮、头、蹄和内脏剩下的部分叫胴体,胴体肌肉在一定温度下产生一系列变化,使肉质变得柔软、多汁,并产生特殊的肉香,这一过程称为肉的“排酸”嫩化。排酸的温度在0~4℃,排酸时间不超过16小时。 ⒀剔骨、分割:排酸后的胴体经过剔骨分割进行肉骨分离,分离出来肉及骨。 ⒁盖检验章、过磅、冷藏/出厂 合格的牛羊肉加盖检验印章,计量分级后出厂。建设项目做到当日屠宰、当日销售,遇到不能及时销售的情况,屠宰的牛羊肉送入冷冻库冷冻贮藏。 | 实际建设情况:⑴进场检疫 肉牛、羊经汽车运至厂区过磅后进行屠宰前检疫。合格健康的肉牛、羊赶入待宰圈休息;可疑病牛、羊赶入隔离间,继续观察;对检出的可疑病牛、羊,经过饮水和充分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赶入待宰圈;不能恢复或出现病死等情况的病牛、羊则进行无害化处理。 ⑵待宰栏静养 检疫合格的肉牛、羊关入待宰车间静养,屠宰前断食24小时,停水8小时。待宰车间对产生的牛羊粪、尿液做到日产日清,及时处理,待宰车间地面及牛羊冲****处理站处理。 ⑶冲淋 牛、羊在屠宰前首先进行冲淋,冲淋完成后进入屠宰间进行屠宰,屠宰过程吊在轨道中宰杀,直到完成全部生产过程,不得与地面接触。冲淋过程中有废水产生。 ⑷电麻制晕 按牲畜种类和屠宰季节,适当调整电压和麻电时间。电麻电压不超过90V,电流应不大于1.5A,麻电时间1-2s。牲畜被麻电后呈昏迷状态,不得使其致死。麻电后用链钩套住牲畜左后脚跗骨节,将其提升上轨道(套脚提升)。 ⑸吊挂刺杀放血 从麻电致昏至刺杀放血,不得超过30s。刺杀放血刀口长度约5cm,沥血时间不得少于5min。放血时间6-8 分钟,收集总血量的60%左右。牛血统一收集后外售。 ⑹去头蹄:将头蹄去除,并进行预剥。割下的头蹄将直接外售。 ⑺机械剥皮:将去头蹄的牛,通过机械扯皮将酮体及皮毛分离,牛皮外售。 ⑻烫毛、刮毛、清洗 烫水池浸烫后的羊选用刨毛机去毛,然后再将刨好的羊放出来进入凉水池内降温、清洗。 ⑼开腔(同步进行检疫) 沿腹中线切开腹部,锯开胸骨、骨盆;并同步进行检疫,检疫合格的取出全部内脏,酮体将进入排酸间进行排酸;检疫不合格将进行无害化处理。 ⑽检疫:主要通过视检、触检法将结果综合判定。视检通常判定皮肤的病理变化;触检则是剖检判定肠系膜淋巴结和手触脾脏,视其组织结构的变化。取生牛、羊左右隔膜肌肉 50g,制成压片,检验肌纤维组织,放在显微镜下观察是否有悬毛虫与住肉孢子虫。该环节以视检为主,仅寄生虫检疫需制成载玻压片以显微镜检疫,项目检验不涉及药品使用。该部分产生主要污染物为病酮体、检疫肉等。 ⑾内脏解杂:取出的内脏,通过手工进行人工分拣清洗,将内脏的胃肠内容物初步地清洗干净,然后分类外售。 ⑿排酸:牛羊经屠宰后,除去皮、头、蹄和内脏剩下的部分叫胴体,胴体肌肉在一定温度下产生一系列变化,使肉质变得柔软、多汁,并产生特殊的肉香,这一过程称为肉的“排酸”嫩化。排酸的温度在0~4℃,排酸时间不超过16小时。 ⒀剔骨、分割:排酸后的胴体经过剔骨分割进行肉骨分离,分离出来肉及骨。 ⒁盖检验章、过磅、冷藏/出厂 合格的牛羊肉加盖检验印章,计量分级后出厂。建设项目做到当日屠宰、当日销售,遇到不能及时销售的情况,屠宰的牛羊肉送入冷冻库冷冻贮藏。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循环用水”的原则优化设置厂区给排水系统,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应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外排废水与市政污水管网的衔接,严禁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严格控制生产废水排放量和排放浓度,按规范设置流量pH值、COD、 氨氮、总磷、总氮等因子的实时在线监测设施,并确保与生态环境部门保持联网。 废水排入****处理厂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的三级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处 理厂进水标准较严者。 2、加强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进一步优化厂区布局和废气处理措施,做好待宰区、屠宰区、污水处理设施等废气产生源强的密闭措施,采取有效的措施做好恶臭废气收集。待宰区、屠宰区收集后的恶臭废气应经生物除臭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20米高排气简排放。污水处理站收集的恶臭废气应经生物除臭工艺处理达标通过不低于20米高的排气简排放。 加强包括运输、卸载、待宰、屠宰等生产全流程的恶臭废气治理,加强厂界四周绿化, 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恶臭废气。恶臭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备用发电机尾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 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强化噪声治理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尽可能减少牲畜嘶叫产生的噪声,加强运输生产全流程噪声防治,科学安排牲畜卸载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各噪声源应严格落实隔声、减震、消声等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照 “**化、减量化、无害化” 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规范建设固体废物的临时贮存场所、设置收集装置。 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配套建设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病害家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建立健全管理台账,避免固体废物流失至外环境。项目产生的检验废弃物等危险废物,应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无 害化处理,并按要求办理转移联单手续。 按规范要求设置收集装置和建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 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应符合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2013 年修改单要求, 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20) 的要求 。 | 实际建设情况:1、已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循环用水”的原则优化设置厂区给排水系统,综合废水经处理后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的三级标准及**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者后,采用槽车将项目产生的废水运往****处理厂进行处理,直至****处理厂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投入运营,以及项目****处理厂后,再将本项目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的三级标准及**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者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已做好外排废水与市政污水管网的衔接,严禁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严格控制生产废水排放量和排放浓度,按规范设置流量DH值、COD、氨氮、总磷、总氨等因子的实时在线监测设施,与生态环境部门保持联网。 2、已落实加强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进一步优化厂区布局和废气处理措施,做好待宰区、屠宰区、污水处理设施等废气产生源强的密闭措施,采取有效的措施做好恶臭废气收集。待宰区、屠宰区收集后的恶臭废气应经生物除臭工艺处理达标后通过20米高排气简排放。污水处理站收集的恶臭废气应经生物除臭工艺处理达标通过不低于20米高的排气简排放。 加强包括运输、卸载、待宰、屠宰等生产全流程的恶臭废气治理,加强厂界四周绿化, 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恶臭废气。项目恶臭气体氨气和H2S、臭气浓度排放达到《恶臭污染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及要求。 3、已落实噪声治理措施。加强运输生产全流程噪声防治,科学安排牲畜卸载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合理布局,各噪声源严格落实隔声、减震、消声等治理措施。项目四周边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4、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待宰圈牛产生的畜粪,待宰圈羊产生的畜粪,内容物、丢弃物,牛羊毛,下脚料、病死牲畜、不合格产品及检疫肉,污水处理站污泥、检验废弃物及生活垃圾等。待宰圈牛产生的畜****肥厂密闭收集回收用于制作有机肥原料;待宰圈羊产生的畜****肥厂密闭收集回收用于制作有机肥原料;内容物、丢弃物收集后外卖用作制作饲料;牛羊毛收集****公司再利用;下脚料、病死牲畜、不合格产品及检疫肉使用无害化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过程会产生油脂和残渣,其中产生的残渣经袋装收集后置于固废暂存间,****公司回收综合利用;产生的油脂则用密封桶装置于固废暂存间,****公司回收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有技术处理能力的相关部门进行处置;检验废弃物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8.417 | 0 | 0 | 8.417 | 0 | 0 | |
0 | 5.72 | 0 | 0 | 5.72 | 0 | 0 | |
0 | 1.73 | 0 | 0 | 1.73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 |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1992)表3中的三级标准排放浓度限值及**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表4(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浓度限值和****处理厂进水标准较严者 | 三级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 | 达标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喷淋除臭塔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 喷淋除臭塔 | 达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基座、隔声、消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 减振基座、隔声、消声 | 达标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照 “**化、减量化、无害化” 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规范建设固体废物的临时贮存场所、设置收集装置。 按照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配套建设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病害家禽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建立健全管理台账,避免固体废物流失至外环境。项目产生的检验废弃物等危险废物,应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无 害化处理,并按要求办理转移联单手续。 按规范要求设置收集装置和建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 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应符合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2013 年修改单要求, 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20) 的要求 。 |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待宰圈牛产生的畜粪,待宰圈羊产生的畜粪,内容物、丢弃物,牛羊毛,下脚料、病死牲畜、不合格产品及检疫肉,污水处理站污泥、检验废弃物及生活垃圾等。待宰圈牛产生的畜****肥厂密闭收集回收用于制作有机肥原料;待宰圈羊产生的畜****肥厂密闭收集回收用于制作有机肥原料;内容物、丢弃物收集后外卖用作制作饲料;牛羊毛收集****公司再利用;下脚料、病死牲畜、不合格产品及检疫肉使用无害化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过程会产生油脂和残渣,其中产生的残渣经袋装收集后置于固废暂存间,****公司回收综合利用;产生的油脂则用密封桶装置于固废暂存间,****公司回收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有技术处理能力的相关部门进行处置;检验废弃物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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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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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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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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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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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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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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