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38000吨高端功能性聚丙烯薄膜项目检品机采购
项目编号:****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4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07月08日
****年产38000吨高端功能性聚丙烯薄膜项目检品机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开发区武大园四路3号国家****基地Ⅱ区(6期)A-1栋4层02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叁拾玖万柒仟捌佰元整(¥39780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65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微迈****公司
地址:**省**市**区元和街道万里路88号5号楼3楼102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 伍拾陆万元整(¥560000.0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165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货物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
地址: **市高新区铭传路1000号
联系人: 王丽
联系方式:0551-****096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莫晓 联系电话:0551-****3261
公示期:2024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1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326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纪检监察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0923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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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8日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docx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 附件:****年产38000吨高端功能性聚丙烯薄膜项目检品机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