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屯留县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治市屯留曙光医院,第三人屯留县华丰绿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鉴定公告(资产评估)
1、案件编号:(2024)****
2、鉴定事项: 1.请求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申请人位于**县麟绛镇南街屯国用(2012)第032号6174㎡宗地上扩建、改造形成的不可移动资产及装修费按重置资产价格进行评估;2.请求对申请人可得利益损失进行评估;3.****医院搬迁所需费用进行评估;4.****医院员工遣散损失进行评估;5.****医院机器设备搬迁损坏及设备安装损坏评估;6.****医院重新租赁房屋租金损失评估;7.****医院有****公司鉴定费用进行评估;,如污水、消防、用电、消毒室、手术室、放射等特殊场地;8.****医院关停期间的药品、耗材失效损耗进行评估。
****法院关于实施《****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请鉴定、评估机构前来报名。
3、报名要求:****法院信息平台上 **省辖区内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
4、报名时间:2024.****.8-2024.****.12。
5、联系人:王笑 0355-****402
****
二〇二四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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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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