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布类、纺织品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为:采购包1:需要样品评审。
样品提交时间:2024-07-10 09:30:00
样品提交地点:**省**市**区**市******中心7号楼11层1102号
样品提交数量:1
样品提交要求:1.样品要求:医生服冬装(男士M号1件)、医生服夏装(女士M号1件)、护士服冬装(M号1套,长袖短装+裤子)、机洗棉盖絮(子被)1床、机洗棉盖被(薄型)1床、病员服上装1件、病员服下装1条、病员裙装1件,ICU病员服1件、急救服夏套装1套(M号1套,短袖短装+裤子)、急救服秋套装1套(M号1套,长袖上衣+裤子)、护士服夏装(M号1套,短袖短装+裤子)、院前急救服冬装1件。以上品名需提供实物样品。
1.1本次要求提供的样品为“盲样”,样品不得出现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文字、商标等信息,开标前2小时提交样品,开标截止后不在接收样品,未提供样品将不得该项分。样品由评审专家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检验打分。样品接收地址:**市******中心7号楼1102号。
1.2样品在评审前由现场监督人员进行随机编号后进入评审。
1.3样品的制作、搬运等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4评审结束后,投标人的样品由本项目监督人员现场监督封样留存。
1.5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人的封样样品移交采购人保管,用于验收比对;未中标的投标人收到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并自行保管。
1.6因样品逾期未撤离而产生的场地占用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拒不承担相应费用又不按期撤离样品的,代理机构将作废品处置。
2、由于系统设置的原因,样品提交时间和样品提交数量以样品提交要求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08日
根据《****财政厅****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中标结果、中标通****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名称:********医院)
地址:**市**区龙马大道三段99号
联系方式:153****0763
名称:****
地址:**省**市**区**市******中心7号楼11层1102号
联系方式:0830-****781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830-****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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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