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县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府办字〔2024〕37号)要求,为做好我县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遴选服务组织作为项目承接主体,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任务和要求
按要求在相对集中连片的项目实施区域内,组织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不纳入补助范围,服务主体之间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项目资金100万元,主要支持水稻生产,****工厂化育秧、机插秧、统防统治、全程托管等,补助标准不超过服务价30%,要求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高于60%。单个服务环节的补助规模500亩起。
二、遴选办法
按照公平、公正、公**则,在县域内外择优遴选具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项目承接服务主体。具体遴选办法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二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四是能够接****管理部门的监管,同意购买并安装远程电子监测设备。
(二)遴选程序
一是报名。有意向的服务组织提交报名材料,经各乡镇农业农村部门初步审核合格后,推荐报送县项目办。
二是遴选。县项目办对所有报名的服务组织进行审核,择优遴选项目服务承接主体。
三是确认。遴选出的服务主体名单,****政府网上公示确认。
三、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下班前,过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县农业农村局5楼504室。
3、所需材料:①申请报名表;②营业执照或组织登记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农机设备及监管编号登记表(后附农机票据复印件);⑤******社成员名单
联系人:熊青云 177****3589
附件:1.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申请报名表
2.农机设备及监管编号登记表
3.******社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