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EPS保温板产品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联系电话:0373-****629
通讯地址:**市**区市场北街122号(邮编4530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 | EPS保温板产品升级改造项目 | **市**区潞王坟乡金灯寺村 | ******公司 | ****位于**市**区潞王坟乡金灯寺村,企业拟投资210万元建设“EPS保温板产品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EPS复合保温板18万m3/a、EPS保温板2万m3/a。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主要生产工艺:EPS复合保温板:发泡-流化干燥-熟化-混合搅拌-压制成型-脱模-切割-成品。 EPS保温板:外购EPS板-切割成型-包装-成品。 | 废气:发泡、干燥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由一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EPS保温板切割(热线切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由一套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分别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限值要求。水泥仓进出料、添加剂拆包投料、物料混合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EPS复合保温板切割(锯切)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分别能够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固废:严格执行环评提出的固废处置措施。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执行。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执行。 噪声: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