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县中心】云梦县殡仪馆殡仪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云梦县殡仪馆殡仪服务设施建设项目EPC(HBYM-202407FJ-004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殡仪馆殡仪服务设****殡仪馆殡仪服务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殡仪馆殡仪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改革局以云发改审批【2023】8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县义堂镇黄孝村 建设规模:****殡仪馆殡仪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占地约4亩,建设面积约4617平方米,其中告别厅约1200平方米,综合服务楼约2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是10间告别(守灵)厅、综合服务楼、停车场、燃气火化机焚化炉及附属配套工程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殡仪馆殡仪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占地约4亩,建设面积约4617平方米,其中告别厅约1200平方米,综合服务楼约2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是10间告别(守灵)厅、综合服务楼、停车场、燃气火化机焚化炉及附属配套工程 标段划分:/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8-20 合同估算价:1418.20万元 | |||||||||||||||||||||||||||||||||||||||||
2.3其他:合同估算价为:1418.2万元,包括:(1)**工程费1390.2万元(含暂列金89.92万元);(2)设计费为28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0、2021、2022年或2021、2022、2023****事务所或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方成员****公司成立不足三年提供相应年限财务报告即可; 3.1.4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 5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 项合同(或投资)金额达到1000 万元以上建筑工程总承包(或EPC)业绩(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 (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5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同时在其它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3.1.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9)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 3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5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3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实施招投标。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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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8日 | |||||||||||||||||||||||||||||||||||||||||
备注: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投诉渠道):**县公共****办公室 地址:****服务中心2号楼427室 电话:0712—****060 QQ邮箱:****@qq.com 联系人:杨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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