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北区域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暨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设计施工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北区域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暨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设计施工采购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城市之光小区26号3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尹主任 0557-****112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省**市**区汴河路小区18号楼一单元1902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 180****5221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成员:中国市政****总院有限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市****总院有限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集团****公司) | ||
地址 | **省**市**区枣山路23号(联合体成员:**省**市**区**公园路8号) | **市江场三路278号(联合体成员:**市**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 | **市**区**新路 666 号6楼(联合体成员:**市**区福祥路65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设计投标报价(费率): 89.96 %(约****600.00元); 施工投标报价(费率): 86.56%(约:****36444.00元); 生产维护(费率): 89.96 %(约0.811元/m3) | 设计投标报价(费率):92.27 %(约:****200.00元); 施工投标报价(费率) : 89.60 %(约:****07040.00元); 生产维护(费率) : 92.05 %(约0.829元/m3); | 设计投标报价(费率):89.97%(约:****200.00元); 施工投标报价(费率):89.97%(约:****37671.75元); 生产维护(费率):89.97%(约:0.811元/m3); | ||
工期(日历天) | 460 | 460 | 460 | ||
维护服务期 | 15年 | 15年 | 15年 | ||
质量标准 | 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陈伯良 | 沈国彬 | 张东霞 | |
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 | 贵143********07275 | 沪 131********03728 | 沪161********03602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林碧花 | 姚左钢 | 陈积义 | |
证书名称 | 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正高级工程师 | ||
证书编号 | 201****0484 | ZGA****2876 | A082********002178 | ||
综合评估得分 | 91.84 | 91.05 | 90.58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1日 | ||||
招标代理费 | 45000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建设局 **水利局 | ||||
单位地址 | ****路102号,**住建局7楼 ****路与玉兰路交叉口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办公室 0557-****863 ****监察室 0557-****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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