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九湖镇岭兜村镇前排洪沟清淤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市**区颜厝镇路边村新亭182-5号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2日 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九湖镇岭兜村镇前排洪沟清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90312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90312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九湖镇岭兜村镇前排洪沟清淤工程 | 1 | 189031.24 | 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供应 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5、供应 商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中小企业声明函”规定提供,否则将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或者提供的材料无法有效证明相关事项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9日 至 2024年07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区颜厝镇路边村新亭182-5号5楼
方式:报名截止时间前至我司办理报名手续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2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市芗**胜利东路65号天隆名邸2栋270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2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市芗**胜利东路65号天隆名邸2栋27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邀请竞争性谈判,请受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文件中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此处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九湖镇岭兜村
联系方式:李先生****635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颜厝镇路边村新亭182-5号5楼
联系方式:小谢189****02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635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