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的******绿色智能制造装备项目检测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公共****分中心高新区公共**系统中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7月29 日 09 时 30分(**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绿色智能制造装备项目检测服务
3、预算金额:人民币肆佰叁拾伍万元整(¥****000.00)
4、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5、采购需求:******绿色智能制造装备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试桩检测(静载、抗拔、低应变、抗弯、破损、回弹、探伤等),以实际桩型为准;
(2)桩基检测(静载、抗拔、低应变、抗弯、破损、回弹、探伤等),以实际桩型需求为准;
(3)基坑支护桩检测;
(4)工程检测相关的见证取样检测(包括钢筋、水泥等所有见证类的材料检测);土壤检测(包括氡浓度、压实度、环刀等);预制构件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建筑水电检测;钢结构检测;市政工程检测;栏杆检测(包括材料以及抗冲击试验);幕墙材料检测及性能检测(隔声、保温、三性等);门窗材料检测及性能检测(隔声、保温、三性等);保温节能检测;智能化检测;空调系统检测;精装修材料检测(包括瓷砖、防火材料等);机电材料检测;墙体屋面材料检测;防水材料检测;节能检测(包括太阳能的检测等);室内环境检测;能效测评;绿色建筑需要的检测(包括隔热、隔声、热工缺陷、热桥内表面温度检测、采光系数、噪声等);噪音检测;临时用地复耕土地农药、金属等含量检测(用于复耕,如有);
(5)其他所有国家或地方规定的项目竣工前必须的材料检测及性能检测,但不包括人防检测、消防检测及防雷检测,人防检测、消防检测及防雷检测由其他专业单位进行测试。
6、合同履行期限:自收到业主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全部竣工并验收合格止(具体按照采购人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获得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检测项目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专项检测;备案类检测至少包括: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检测、市政工程备案类检测、饰面材料备案类检测、防水材料备案类检测、门窗备案类检测、建筑水电备案类检测、室内环境备案类检测等;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书。
(三)本项目拒绝以下申请人: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参照《****政府采购法》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依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 15日 17时 00分(**时间)止。
2、地点:**市公共****分中心高新区公共**系统下载
3、方式: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只有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09时30分(**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7月29日09时30分(**时间)
3、地点:限额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不见面开标流程
1、本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
2、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http://58.****.93:443/TPBidder/memberLogin完善投标单位基本
信息并修改保存,进入项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
(2)潜在投标人应随时登录交易平台自行查看项目的补充通知和网上答疑,以便获悉最新信息。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导致的投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工作台”→“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考虑网络上传速度因素,请投标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开标时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如下:
(1)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需为同一个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人自行登录**高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58.****.93:44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流程。
(3)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 15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
(4)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投标单位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如有技术疑问,请联系国泰新点技术人员,朱工QQ:****97795,国泰新点服务热线:****980000
(二)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三)澄清与质疑
本项目投标人若有疑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中标信息亦在高新区公共**交易系统中发布,请随时关注。
(四)代理服务费:
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础,按苏财购告[2016]43号公告收费标准(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下浮30%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东路188号
联系电话:夏丁柔 0512—****10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阳澄湖中路99****广场1幢10楼
联系方式:0512-****52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汪明
电话: 0512-****5285-8033 E-Mail:****@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