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GZ570地块人才公寓建设项目已由****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扬高开行审备[2024]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GZ570地块人才公寓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高新区,技师学院东侧,****学院西侧 2.1.2 工程规模:占地面积约381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3049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26975 万元 2.1.4 工期要求:3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25日,竣工日期:2025年07月31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方案设计、建筑单专业扩初及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GZ570地块人才公寓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包括桩基、建筑、结构、水、电、燃气、电梯、消防、智能化、设备安装、室内装修、幕墙、室外市政配套、景观绿化、绿建及节能(含海绵城市)、泛光照明、暖通等专业所有设计、技术咨询等工作)、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包括桩基、建筑、结构、水、电、电梯、消防、智能化、设备安装、室内装修、幕墙、室外市政配套、景观绿化、绿建及节能(含海绵城市)、泛光照明、暖通、供电(含红线外供电接入)等工程),完成并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以下事项: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4)本工程项目水、电、天燃气、供热、道路、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5)红线范围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6)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或②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或③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者【一级注册结构师】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04月01日至2024年06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07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具备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37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工程,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自2022年07月08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年07月08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年04月08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网站予以公示。 |
四、招标文件获取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15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7.0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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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8月08日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市公共**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
六、资格审查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七、评标办法 |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
九、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市**区扬力路2号 | 地址:**市维扬路106号,**国际大厦19F | | 邮编: | 邮编:225000 | | 联系人:侯女士 | 联系人:陈刚、魏水苹 | | 电话:0514-****6980 | 电话:0514-****0356 | | 传真: | 传真:0514-****0638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qq.com | |
十、备注 |
备注:一、本项目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标准与细则以及定标方案请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附件栏具体查看。评标方案:本工程采用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得分60%以上,合格分为15分)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含)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第二阶段:开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第一阶段:设计文件评审25分,1).设计说明(4分)2).总平面设计(4分)3).建筑设计(4分)4).结构设计(3分)5).设备设计(建筑电气、给水排水、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热能动力等专项设计,总分4分)6).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7).绿色建筑与建筑产业化设计(2分)8).经济分析(1分)9).设计深度(1分)第二阶段:(一)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1).总体概述(2分)2).采购管理方案(1分)3).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4).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5).施工**投入计划(2分);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二)工程总承包报价:64分;1).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62分)2).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三)项目管理机构:2分;(四)投标人类似业绩1(分) 定标方案:1)、****小组招标开始前,招标人已按照苏建规字(2023)2号****小组(成员三人),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确**标过程公正、公平。2)、****委员会2.1****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且符合苏建规字(2023)2号文要求。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员会成员:(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定标时间:招标人将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10日内****交易中心****中心召开定标会议。4、定标方法:本次定标采用“票决法”。即: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的,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评委应记名评审,评审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评审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5、定标程序(1****委员会组长宣读定标纪律、签订承诺书;(2)招标人介绍项目概况、招标情况、评标情况,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开标记录、评标报告、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等);(3****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及相关资料;(4)按照投票规则进行投票;(5)汇总结果,形成书面定标报告。****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视为同意定标结论。 定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6、定标因素:(1)企业实力,企业过往业绩:提供2021年7月1日(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接过代表性的房屋建筑工程,不超过8项。(2)企业信誉:企业自2021年07月01日承担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国优”、“鲁班奖”、“詹天佑奖”、“扬子杯”等注:(参建单位获得的相关奖项不予认可。时间以获奖证书或发文时间为准)(不超过8项)(3)2024年度**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标得分(房建类)。提供《关于发布2024年施工及监理行业信用标得分的通知》(扬建工[2024]17号)文件截图。(首次来扬投标或2023年未有信用记录的按1.8分)(4)设计成果与设计任务书契合度评价(如联合体投标,上述定标因素仅对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评审)(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答辩(6)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履约评价)(不超过8项)(如联合体投标,上述定标因素仅对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评审)二、因招标公告模版设置问题,有不一致处,以招标公告备注栏内容为准。投标人近3个月(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