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复烤厂原烟自动卸车装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次公开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说明:
1.本项目为**复烤厂原烟自动卸车装置采购项目,共1个标段;
2.本项目招标采用单项拦标控制,总控制价格不超过91.86万元(含税)。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控制价及总控制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采购内容:**复烤厂原烟自动卸车装置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地点:****指定地点。
5.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2024年10月30日前完成交付。
6.质保期:1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7.供应商未被列入烟草行业供应商“黑名单”;
8自2021.7.1至今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关联、利害、****公司等投标人均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2.招标人对2017年10月15日以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认定的有行贿行为的在供投标人,向行业内干部职工行贿的投标人的行贿投标人实行“黑名单”管理。
1、行贿投标人“黑名单”内容包括:
(一)行贿投标人;
(二)与行贿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
(三)行贿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2、列入“黑名单”的行贿投标人禁入时限标准:
(一)行贿数额不满100万元的,列入“黑名单”1年;
(二)行贿数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列入“黑名单”2年;
(三)行贿数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列入“黑名单”3年;
(四)行贿数额特别巨大,严重影响行业形象或累计三次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永久列入“黑名单”。
3、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在禁入期限内一律不得参加全系统新实施的采购项目。
4、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期限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响应)单位不得作为成交投标人。
5、中标人发生行贿行为后相应的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降低考核评价分数;
(二)降低采购份额;
(三)缩短服务期限;
(四)终止或解除合同。
6、投标人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五、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以下两种方式选择其一)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携带身份证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登记并报名;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将投标人相关信息(包含: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凭证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163.com并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告知,邮件名称命名为:**复烤厂原烟自动卸车装置采购项目+“投标单位名称”否则后果自负。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六、购买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5日下午17:30前,工作时间 8:30—17:30 (**时间,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历**唐冶东八区企业公馆B1号楼)。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保证金:1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于 2024年7月22日下午16:00时前交纳。以电汇形式(电汇以到账为准)提交,必须从其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转出,并备注所投项目编号,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燕山支行;账 号:376********0168341
七、若有疑问或需澄清的内容请致电采购代理机构****。
八、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起止时间:2024年7月30日上午09:00-09:30(**时间)。
递交地点:**历**唐冶东八区企业公馆B1号楼2楼会议室
九、报价时间:2024年7月30日上午09:30(**时间)
报价地点:**历**唐冶东八区企业公馆B1号楼2楼会议室
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于报价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包含现场需要提交的原件等资料),逾期恕不再受理,传真、邮寄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
十、招标人: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沂蒙**路23号
十一、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侯国超,李卫强,褚红杰
地址:**历**唐冶东八区企业公馆B1号楼
联系电话:0531-****0778,151****2770;
公司邮箱:****@163.com(本邮箱不接收任何询问、质疑、投诉等相关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