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心食堂后勤配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7月29日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心食堂后勤配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40.00元
最高限价:****54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中心食堂后勤配套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国产产品) | 1 | 项 | 详见“三、采购项目需求”。 | ****540.00 |
备注:1.本项目为打包交钥匙工程。报价应包含与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价格、增值税、运保费、安装费、调试费、临时设施(包括施工用水、电费等)、总包服务费、人工费、维护、售后服务、知识产权、专利、培训、风险责任等费用,同时还包税费、装卸费、仓储费、招标代理费、相关辅助材料费、检测费及机房里的开槽、相关辅助材料费铁件预埋工作及构件混泥土灌注等与合同有关的全部费用。在安装、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漏项、缺件,乙方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都已包括在总价之中。合同总价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请投标人综合考虑。
2.合同签订期限: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采购网”网站列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时间)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报项****公司邮箱****@163.com。
地点:**** (**省**市龙****开发区濂**岸安置区扩征区143#)
方式:邮箱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人:蔡女士
地址:**市金塘大道总部经济区。
电话:137****9565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龙****开发区濂**岸安置区扩征区143#。
电话:0797-****955
邮箱:****@163.com
联系人:王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