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场地改造工程,已经报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塑胶场地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校园内。
3、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22.4万元。
4、工期要求: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
6、招标范围:****塑胶场地改造项目包工包料施工,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8、付款方式:
工程付款分期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后付工程合同总价的70%(扣除未实施的部分),工程竣工****教育局审计办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五年且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结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省级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 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②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3.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等省级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其他要求:
4.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1.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时须提供证明材料)。
4.3本工程退休人员和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4.4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4.5中标的项目负责人,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
上述第3、4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
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11:00时前(**时间,节假日除外),将授权委托书(须注明代理人姓名、手机号码、单位地址及QQ邮箱号)、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相应专业的注册类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在本单位证明(注:以上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需加盖公章,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按顺序合并在一个PDF格式文件里,文件名命名例:**********项目投标报名材料,**********单位)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jhjyjxmb@163.****. 邮件发送后必须同时电话告知,否则视同未提交,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的,局项目办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材料发送到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邮箱里。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自己的邮箱,自行查询,错失投标时间的,责任自负。招标联系人:葛先生,电话:0515-****8986。
四、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五、评标办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7月16 日上午9:00,教育局东楼3003室。开标时,必须携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标书(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装订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密封。
本工程项目评标采取最高限价下,有效、合理价为中标价。由招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有效标排序的第1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依法确定中标人。
①最高限价:本工程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20万元。
②成本价:为避免投标单位恶意低价竞争,保证工程质量,规定成本价,低于成本价的为废标。成本价计算公式:最高限价×K1值(K1值6个:70%、71%、72%、73%、74%、75%)。K1值在标书收齐后,由投标单位推代表现场抽取。
③中标价:在最高限价与成本价范围内的有效标中(有效标大于1即可),取加权平均值×K2算得评标基准价(K2值6个:90%、91%、92%、93%、94%、95%),高于或等于此值的报价中标;若所有投标价均高于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另行发布公告,组织二次招标。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单位的报价相同且为合理低价,则对合理低价相同报价的单位进行现场二次报价,报价方式为一次最终报价的下浮比例,下浮比例多的投标单位为成交候选人。(K2值由投标单位推选代表现场抽取)
中标者,恶意拖延工期或不能履约完成施工任务,将没收履约保证金,所在企业纳入教育系统基建工程招投标管理不良记录名单,两年内不得参与投标,不得承接业务。
六、现场踏勘
招标单位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须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状况、如有忽略或遗漏等,招标人不予认可,竣工结算时不予调整,投标人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一切安全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信息在“**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通知公告栏)发布。https://mp.****.com/mp/appmsgalbum?__biz=MzIwNDY0NjEzNA== action=getalbum album_id=309********33015040#wechat_redirect
八、投标人有违反《**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于先生 电话:157****2273
招标监督电话:0515-****3249、****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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