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门诊楼及家属区3处瓦房拆迁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名称 | ******路门诊楼及家属区3处瓦房拆迁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县境内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杨永群 139****561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省**县********20-1栋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工 158****1521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7月5日15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企业名称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 ||
投标价(元/㎡) | 36.6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姓名 | 肖迎惠 | |
证书名称 | 注册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234****13901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企业名称 | ******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 | ||
投标价(元/㎡) | 30.6元/㎡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姓名 | 李生源 | |
证书名称 | 注册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234****01716 | ||
工期 | 招标人能够一次性移交的被拆除房屋必须在开工令下达后立即开工,并在10日历天内完成拆除。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滁公管综〔2023〕19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执行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 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书面材料递交至****,地址:**县定城镇幸福路,联系电话:139****5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