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2024年魏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陕水规计发【2023】84号、宝水发〔2023〕325号、宝水发〔2024〕2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市**县;
2.2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增治理面积为 13.75平方公里,新修土坎水平梯田7.52公顷,配建素土路940米,生产道路1645.8米(1#田间路675米,2#田间路672.8米,3#田间路298米),化肥农药减量化288.76公顷,垃圾处置措施2处;栽植行道树600株;营造水土保持林165.80公顷;疏林封育912.64公顷,设置网围栏1.20千米,封禁告示牌1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县2024年魏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I标段;
标段名称:**县2024年魏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II标段;
标段名称:**县2024年魏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III标段;
标段名称:**县2024年魏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标段。
2.5 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县2024年魏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I标段:在益店镇张侯村、妙敬村,京当镇西戢村,蒲村镇蒲村、赵家台村、鲁家庄村,新**平梯田7.52 公顷,面源污染治理288.76公顷,生活垃圾处置1处,栽植行道树600株,新修3#田间砂石路289米,营造水土保持林42.49公顷,封禁围栏1200米,封禁牌1座;
标段名称:**县2024年魏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II标段:在益店镇妙敬村、张侯村,京当镇西戢村,新修1#田间混凝土路675米,2#田间砂石路(不含排水涵)672.8米,安装太阳能路灯300个,营造水土保持林45.76公顷,2#田间路路基植物护坡0.29公顷;
标段名称:**县2024年魏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III标段:在益店镇妙敬村、张侯村,蒲村镇鲁家庄村,新修2#田间路排水涵47米,营造水土保持林77.56公顷;
标段名称:**县2024年魏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标段:**县2024年魏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I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经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并缴纳养老保险(提供2023年7月至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本单位注册并缴纳养老保险(提供2023年7月至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企业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21年7月至今)各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网查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完工证明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或鉴定书)、业绩真实可查)。
6、投标人需提供具****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及人员信息必须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登记核备(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人未被“**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提供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为准),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出具时间须在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
9、专职安全员及有关管理人员和委托人必须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并具有相应从业资格,且提供在本单位2023年7月至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10、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11、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的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承诺);
12、凡未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及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
1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2 施工II标段-施工III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施工I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
3.3 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监理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人员并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监工程,无不良行为记录;
4、投标人需提供具****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21年7月至今)各具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6、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提供2023年7月至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7、投标人未被“**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提供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为准),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出具时间须在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
8、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查询的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中心】进行投标确认,并于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由被授权人本人持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单、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在本单位2023年7月至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及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全部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以上资料原件现场查验并退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前往招标代理机构处核查并领取图纸,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符合条件者受理成功后使用企业CA锁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中心】(http://ggzy.****.cn/)进行网上操作,办理后续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等手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
5.2 递交地点:****交易中心(以四楼大厅信息为准)电子、纸质递交
5.3 递交方式:递交纸质文件的同时,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和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现场使用企业CA锁进行解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采购与招标网(**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中心》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8.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 ”招标模式,实行电子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方式,投标人须****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www.sxggzy jy.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n)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电子标需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开标时须携带纸质版投标文件及企业CA锁。
8.2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使用**省交易平台的企业CA锁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ggz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通过**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广联达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8.3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投标前期事项的办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办理导致无法投标,投标人自行负责。
8.4 投标人只可对本招标公告中的1个标段发起投标申请,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经理及项目总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县**大街18号 | 地址: | 宝****广场B座906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高工 | 联系人: | 张小红 |
电话: | 0917-****272 | 电话: | 0917-****09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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