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09
关于****敦德450万吨绿色智慧采选技术改造项目3568-3788矿建工程、3788及以上矿建工程的特殊情形公示
根据集团《招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下列项目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形,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有关内容如下: | |||
项目名称 | 敦德450万吨绿色智慧采选技术改造项目3568-3788矿建工程、3788及以上矿建工程 | ||
采购人(单位) | **** | ||
项目简介 | 敦德矿作为一座地下生产矿山,运用无底柱分段崩落采矿方法,采用平硐-溜井-斜坡道联合开拓系统。目前,矿山已完备建成150万吨/年的采矿工程设施,涵盖了平硐、风井、斜坡道等核心井巷工程,以及地表道路、压气、配电等公共设施。 敦德矿的**储量丰富,矿体厚大,具备扩大生产规模的条件。目前,敦德矿已委托中冶北方(大****公司开展《敦德450万吨绿色智慧采选技术采矿工程》的设计工作。此次项目涵盖的主要内容是在充分利用现有工程的基础上,建设 450 万吨/年采矿工程相配套的井巷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 | ||
符合法规条款 (理由阐述) | 敦德矿现有开采规模为150万吨/年,属大中型矿山,前期通过招标已有2家承包单位,经项目单位研判,井巷工程因供气、通风等公辅设施的特殊性基本为共用,如不向原中标单位采购将影响施工开展,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安全监察局2021年10月1日起下发实行的《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详见附件1)第三条:“对井下采矿、掘进工程进行发包的,除爆破承包单位外,大中型矿山承包单位不得超过2家,严禁对采掘工程进行转包。”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可以不进行招标。综上,敦德450万吨绿色智慧采选技术改造项目3568-3788矿建工程、3788及以上矿建工程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第九条中(四)、(五)款的规定,符合中国宝武《招标管理办法》中第4.2条依法不招标中4.2.1条第(5)(6)款的要求。 | ||
拟采取的采购方式 | 竞价采购 | ||
拟推荐供应商 | ****、****公司 | ||
公示期限 | 2024年07月09日 至 2024年07月16日 | ||
有关供应商(单位)或专家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向采购人反映。 | |||
采购联系人及电话 | 刘斌189****9866 | 监督人及电话 | 王军委181****7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