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基础建设项目部
水稳料运输设备租赁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市交通基础建设项目部水稳料运输设备租赁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市交通基础建设项目部水稳料运输设备租赁;
1.2采购人: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
**X001城隍至田二河段(老荷沙线)建设工程施工位于**市西南侧,路线沿现状老荷沙布设,起点为分水镇X001与S311T字交叉口处(K18+300),沿现状老荷沙线走向,沿途经过分水镇、脉旺镇、沉湖镇、回龙镇、田二河镇合计5个乡镇,****门市交界处(K44+215.609)。路线全长25.9156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一般路段设计速度60km/h,城镇路段设计速度4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为18/24/32m。本项目工程分为两个标,分别为SG-3标:起讫桩号为K18+300--K33+150(分水镇-沉湖镇),SG-4标,起讫桩号为K33+150--K44+215.609(沉湖镇-田二河镇)。
路基总段面桩号为K18+300-K41+610;水稳站所在桩号为K37+200,故水稳料运输平均运距为8.079km(18.9*9.45+4.41*2.205)/23.31=8.079km)。
本次水稳料运输设备租赁询比价不含税最高限价为382.50 万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R一家
根据询比价评审情况选定1家供应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水稳料运输设备租赁;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
2.3服务期限:从设备实际进场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止(预计施工周期为540天);
2.4服务地点:**市交通基础建设项目部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2.5.1供应商在租赁期间不能因租赁物权属等纠纷影响采购方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否则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2.5.2供应商应将性能良好、满足采购方施工需要的租赁物交付给采购方使用,车辆必须工况良好,外观整洁,所用于租赁车辆不得为翻新车、事故车或临近报废的车辆,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上述标准。
2.5.3供应商所组建的车队必须服从项目部统一管理与调配,所有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保险(交强险、三责险等)处于有效期内,驾驶人员所持有证件必须与所驾驶车辆相匹配,且水稳运输车辆数量不低于 8 台,可满足调配需求。
2.5.4租赁期间及租赁物进出场过程中,因供应商随车操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操作规程或供应商机械、设备故障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责任,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5.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在采购方施工需要时保证 24 小时内可提供服务,紧急情况保证 4 小时内可提供服务。
2.5.6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由供应商负责并承担费用;如果出现设备故障,供应商应及时更换设备,保证采购方的施工需要。
2.5.7供应商须对操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应当对机械设备购买财产险,除采购方原因外,造成供应商人员出现意外伤害或机械设备损坏,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5.8现场便道若因地方协调问题未能全幅贯通,需从地方道路绕行,运输过程中需要承运方协助项目部共同协调地方关系;受天气因素影响,降水后便道通行可能会出现陷车、打滑、爬坡困难的状况,项目部会定期对施工便道进行维护,但承运方也必须具备一定的自救能力,对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状况提前做好预案。
2.5.9供应商报价前需自行踏勘现场,熟悉运输范围内的道路状况及当地运输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所有现场运输车辆必须具备合法手续及相关证照、保险;报价前需充分考虑潜在的、不可控的风险及损失;车辆加油费用、维保费用及驾驶人员食宿、工资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具有道路运输资格) ;
3.1.3财务要求: / ;
3.1.4业绩要求: / ;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由信用中国链接到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3.1.7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07 月 09 日08:00至 2024 年 07 月 12 日23:59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07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cn)上发布。
7、其他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 ****
地 址: **省**市汈东街道**铺村(泰华粮油)****项目部
联 系 人: 李大燕
电 话: 135****6361
2024 年 07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