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会自然资挂〔2024〕1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1569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绿水**庄村8、9组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等于0.5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0 | 建筑限高(米)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主要用途 | 采矿用地 | 区位 |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采矿用地 | 115697平方米 | ||||
起始价 | 3553.00万元 | 保证金 | 711.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
备注 | 建筑规划要求 1.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 2.建设项目方案设计需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及《**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
二、本次挂牌出让设置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出价最高且等于或者超过底价者方能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增价幅度为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三、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人须在****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公司****公司(已在**市本地注册的企业除外)。
四、本宗地拟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根据**金达房****公司评估结果(评估报告编号:**金达土地评〔2024〕(估)字第049号),拟定**市绿水镇****号建设用起挂价为3553万元。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24日到会****开发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24日到会****开发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7月24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民政府****中心公共**交易大厅(**街道滨河路243号汇元大厦七楼)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09时00分至2024年7月26日15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设置保留底价,出价最高且等于或者超过底价者方能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本地块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按规定向会****开发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711万元。
(四)挂牌成交后,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投诉则暂缓签订出让合同,如无则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成交总价款的50%,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缴纳成交总价款的30%及利息,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利息及相关税费。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次土地出让****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土地价款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总价款,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进行缴纳,土地价款不包括竞得人应缴纳的交易手续费、利息和相关税费。
(五)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建设条件。
九、****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会****开发中心(建设路518******局四楼)
联 系 人:曾先生、杨女士
联系电话:0834-****969、135****0084、138****0608
开户单位:会****开发中心
开户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29****99340
****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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