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201井建设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蜀南气矿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869792W | 建设单位法人:李海 |
罗世秀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百子路12号1栋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资201井建设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8-陆地天然气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721-B721-陆地天然气开采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孟塘镇石古村7组 |
经度:104.****07540 纬度: 29.****8921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25 |
内市环审批〔2023〕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3-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 |
205 | 运营单位名称:****蜀南气矿 |
915********869792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精创****公司 |
915********588849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8MA64NFW52M | 竣工时间:2023-10-27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6-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临时有人值守单井站1座,包含井口模块、水套炉加热撬、高压除砂撬、单井分离计量撬、放散模块,以及临时值班板房、防腐、自控、通信、供配电等配套工程,井站设计试采规模为12×104m3/d,站场设计压力8.5MPa。试采气回收单元主要**LNG站1座,包含脱碳脱汞单元、脱水单元、低温液化单元、混合冷剂压缩单元、LNG 装车单元、公用工程单元以及自控、通信、供配电等配套工程,设计规模为10×104m3/d,设计压力6.0MPa。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205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临时有人值守单井站1座,包含井口模块、水套炉加热撬、高压除砂撬、单井分离计量撬、放散模块,以及临时值班板房、防腐、自控、通信、供配电等配套工程,井站设计试采规模为12×104m3/d,站场设计压力8.5MPa。试采气回收单元主要**LNG站1座,包含脱碳脱汞单元、脱水单元、低温液化单元、混合冷剂压缩单元、LNG 装车单元、公用工程单元以及自控、通信、供配电等配套工程,设计规模为10×104m3/d,设计压力6.0MPa。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205万元。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资201站场原料气在井口经节流后进行加热分离计量一体化橇进行一级节流、加热、除砂、二级节流、分离计量,初步处理的试采原料天然气进入LNG净化回收撬装,进行调压、过滤、计量去除液态水、杂质,再进入脱碳撬、脱水脱烃撬,最后进入液化装置进行液化,液化装置生产的LNG直接输至LNG槽车外运。 | 实际建设情况:资201站场原料气在井口经节流后进行加热分离计量一体化橇进行一级节流、加热、除砂、二级节流、分离计量,初步处理的试采原料天然气进入LNG净化回收撬装,进行调压、过滤、计量去除液态水、杂质,再进入脱碳撬、脱水脱烃撬,最后进入液化装置进行液化,液化装置生产的LNG直接输至LNG槽车外运。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脱盐水装置制备废水为清净下水,排放至站场雨水管网;原料气过滤分离、脱水冷凝的污水及螺杆空压机废水一并经站内污水管收集至集液池内暂存,定期拉运至岳117井回注处理;资201井站水套炉燃料气燃烧废气经设备自带8m排气筒排放;脱碳废气经再生塔顶排放口直接排放; 燃气发电机排放的烟气通过BOG回收单元作为脱碳单元热能进行再生利用,最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共设置2套放散系统,分别设置于试采单元及试采气回收单元,用于事故/检修时天然气放空,分别经10m、15m高放散立管集中排放;设危废暂存间1座,占地面积约38.4m2 站场内进行分区防渗;脱碳、脱水脱烃、液化、冷剂压缩及装车等工艺装置区;站场设置禁止携带火源、防爆、防静电设施及标志;装置区设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报警器及火警报警器;LNG装车区设集液池,集液池做防渗处理;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均采取减振措施来降低噪声,燃气发电机组外部设置新型降噪箱体来降低运行噪声等 | 实际建设情况:脱盐水装置制备废水为清净下水,排放至站场雨水管网;原料气过滤分离、脱水冷凝的污水及螺杆空压机废水一并经站内污水管收集至集液池内暂存,定期拉运至岳117井回注处理;资201井站水套炉燃料气燃烧废气经设备自带8m排气筒排放;脱碳废气经再生塔顶排放口直接排放; 燃气发电机排放的烟气通过BOG回收单元作为脱碳单元热能进行再生利用,最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共设置2套放散系统,分别设置于试采单元及试采气回收单元,用于事故/检修时天然气放空,分别经10m、15m高放散立管集中排放;设危废暂存间1座,占地面积约38.4m2 站场内进行分区防渗;脱碳、脱水脱烃、液化、冷剂压缩及装车等工艺装置区;站场设置禁止携带火源、防爆、防静电设施及标志;装置区设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报警器及火警报警器;LNG装车区设集液池,集液池做防渗处理;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均采取减振措施来降低噪声,燃气发电机组外部设置新型降噪箱体来降低运行噪声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纳入****蜀南气矿**采气作业区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并已在相关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急预案备案编号:511****023037L。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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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 | 《**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 | 厂界外上风向、下风向分别布设监测点。资201井站厂界上、下风向的非甲烷总烃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特别排放限值,NOX、颗粒物、SO2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 | 厂界四周分别布设监测点,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厂界外最近居民点布设监测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源头控制措施,分区防渗,项目按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简单防治区分别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 | 气田水经气液分离装置后暂存于集液池,集液池采取防渗措施且设置围堰,正常工况下不会进入地下。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试采期各类废物收集、暂存、转运管理,不得在收集、暂存、转运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施工期废包装材料等施工废料与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试采过程中,高压除砂撬岩屑杂质、脱碳撬机械废渣、废滤料、脱盐水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PSA 装置废吸附剂定期交由更换内件厂家回收处置。废分子筛、废惰性瓷球、废脱汞剂、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经暂存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并严格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运营期固体废物岩屑杂质、脱碳装置机械废渣、脱盐水装置废滤料、空氮站过滤器更换的废滤料、PSA装置废吸附剂等一般固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定期更换。废分子筛、废惰性瓷球、废脱汞剂、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更换的废分子筛和废惰性瓷球由厂家回收,废脱汞剂、废润滑油、废油桶暂存于站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蜀南气矿作业区统一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和人员宣传教育,控制施工对项目临时占地范围外的土地破坏,严格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项目周边植被恢复,植被恢复采用当地适生物种,确保生物安全。保证钻前工程已建挡土墙及排水沟、沉砂池、边坡等地表径流排泄系统功能正常,减少地表径流造成的水土流失。试采结束后不转入生产的,应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对临时占地及时复垦。 | 施工过程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和人员宣传教育,控制施工对项目临时占地范围外的土地破坏,严格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项目周边植被恢复,植被恢复采用当地适生物种,确保生物安全。保证钻前工程已建挡土墙及排水沟、沉砂池、边坡等地表径流排泄系统功能正常,减少地表径流造成的水土流失。 |
表7 风险设施
1 | 编制应急预案、配备消防器材、可燃气体探测器 | 项目已纳入****蜀南气矿**采气作业区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并已在相关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急预案备案编号:511****023037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项目依托原资201井钻井工程站场、进场道路。**站场在原井场区域进行建设,进场道路依托钻井工程已建进场道路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依托原资201井钻井工程站场、进场道路。**站场在原井场区域进行建设,进场道路依托钻井工程已建进场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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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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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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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加强对临时占地区域的植被恢复工程的保护,应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对临时占地进行了占地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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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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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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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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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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