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秀山县红梅、边贸等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二标段)(第二次)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委员会以秀山发改投〔2023〕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秀****社区****社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包含土石方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室外附属工程及燃气工程。其中:土石方工程,主要包括一般挖土方工程519.45m3,土方回填193.14m3。电气工程,主要包括**太阳能路灯21套,充电桩10套,配套电缆及保护管。绿化工程,主要包括整理绿化用地1190.1㎡,栽植麦冬1190.1㎡。室外附属工程,主要包括**3个停车场,道路整治,**围墙灯附属工程。燃气工程,拆除原有管道2619.38米,**燃气管道及附件安装5788.5m。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3432.0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07.53元
2.4 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遗资料为准。
2.5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①、②项的资质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根据《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目录》的规定,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GB1级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公用管道GB1级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1级。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秀山县中和街道**路192号2幢2楼 | 地址: | ****岸区南兴路64号11-2 |
联系人: | 喻小锋 | 联系人: | 刘启亮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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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6007 | 联系电话: | 183****0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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