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容县桂冠木业有限公司家具板材、阻燃板、家具半成品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921MA5NY0TC5H | 建设单位法人:戴杉峰 |
戴杉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 |
**壮族自治区******工业园**大道1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家具板材、阻燃板、家具半成品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25-人造板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02-C202-人造板制造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 ****设备科****公司北侧地块四 |
经度:110.4881 纬度: 22.8063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9-22 |
容环项管〔2020〕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000 |
48.05 | 运营单位名称:**** |
****0921MA5NY0TC5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921MA5NY0TC5H | 验收监测单位:**远拓****公司 |
****0407MAA7CD9Q2W | 竣工时间:2022-01-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6-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800-1-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生产家具板材3万立方米、阻燃板1万立方米、家具半成品2万套。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家具板材3万立方米、家具半成品2万套。 |
阻燃板生产线未建,待日后建成投入试生产再另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家具板材:原木→锯断→旋切→烘干→分选、修补→拼接→打磨→涂胶→冷压→热压→刮腻子→锯边、砂光→涂胶→贴面→冷压→热压→锯边、砂光→包装入库。2、家具半成品:家具板材→辊涂/喷漆→烘干固化→包装入库。3、木皮:原木→锯断→压刨→分选→涂胶→冷压→刨切→自然晾干→木皮。 | 实际建设情况:1、家具板材:外购木片→人工选板→打磨→拼接→涂胶、排版→冷压→修补→热压→一次刮腻子→锯边→砂光→二次刮腻子→贴面→锯边→砂光→包装→产品。2、家具半成品:家具板材→辊涂→烘干固化→包装入库。3、木皮:木头→打磨→拼床→砂光→叠高→刨切→木皮→进入家具板材生产线贴面工序。 |
1、项目家具板材生产线无锯断、旋切工序。2、家具半成品生产线无喷漆工序。3、项目木皮生产线无锯断、压刨、分选工序,增加打磨、拼床、砂光、叠高工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1)木质粉尘:项目锯断、旋切、修补、打磨、压刨、刨切、锯边、砂光等工序产生的木屑粉尘经吸尘软管管收集后进入同1套中央收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2)非甲烷总烃、甲醛:项目喷漆工序设置专用的密闭喷漆房,产生的废气采取“负压集气系统收集+过滤棉”措施处理漆雾后,有机废气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非甲烷总烃、甲醛污染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经不低于15米高(2#)排气筒排放。(3)锅炉烟气:经静电除尘器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后通过35米高(3#)烟囱排放。(4)要落实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安装室内排气扇,加强车间内通风透气,重视操作人员的防护,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等污染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监控排放限值的要求;厂区内VOC、无组织排放监测点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规定的限值。(5)烟囱(排气筒)须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和采样监测平台。(6)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的油烟经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2、废水:锅炉排水进入冷却水池冷却,用于厂区绿化用水及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园区污水管网。3、噪声:选用高效低噪设备;设备均安放在车间内;注意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使其处于最佳运行状态,防止因设备故障产生的非正常噪声;生产设备设置减震基座等减振降噪设施;对于传输设备的旋转和传动部分以及接近地面的连轴节,传动轴,皮带轮等均装设防护装置;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厂区西边界设置围墙隔声,对厂房西侧墙体设置吸声材料。4、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经****收购站;木材边角料和布袋除尘器收尘经收集后用作锅炉燃料,不外排;锅炉灰渣**电除尘器收集到的灰尘经收集后提供给附近农户作为有机肥使用;废水性漆桶、废三聚氰胺改性脲醛树脂胶桶和废阻燃剂桶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废胶渣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加盖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1)家具板材生产线废气:①木质粉尘:项目家具板材生产线打磨、锯边、砂光工序产生木质粉尘,其中打磨粉尘经吸尘软管收集后进入斜磨机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锯边粉尘、砂光粉尘分别经吸尘软管收集后进入集尘管道,再进入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15m排气筒排放。②非甲烷总烃:项目家具板材生产线拼接工序采用热熔胶进行拼接,热熔胶是一种不含溶剂、不含水分100%的固体可熔性聚合物,施胶温度通过电加热,控制温度约180~190℃,将热熔胶融化用于施胶。根据EVA理化特性,其为高分子化合物,具有较高的化学稳定性,沸点在170℃以上,分解温度>230℃,且热熔胶不含有机溶剂,施胶加热过程中其加热温度(180℃~190℃)未达到EVA分解温度,不能使其完全裂解,但会有一小部分能量较高的分子达到了键断裂的活化能,进而分解产生微量的烷烃、烯烃类废气,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计,以组织形式排放。③甲醛:项目家具板材生产过程中以三聚氰胺改性脲醛树脂胶和面粉作为板材胶合剂,在搅拌、涂胶、热压过程中挥发出游离甲醛气体。建设单位在搅拌、涂胶、热压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甲醛,经风机引至集气管道,再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15m排气筒排放。(2)木皮生产线废气:①木质粉尘:木皮生产线打磨、砂光和刨切工序产生木质粉尘,其中打磨粉尘经吸尘软管收集后进入精密锯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砂光粉尘经吸尘软管收集后进入小型砂光机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由于刨切工序产生的木质粉尘量为少量,以无组织形式排放。②非甲烷总烃:木皮生产线拼床、叠高工序使用木工胶,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以组织形式排放。(3)家具半成品生产线废气:项目家具半成品生产线使用UV光固化涂料,在辊涂、烘干固化过程产生非甲烷总烃,项目在辊涂、烘干固化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集气罩收集的非甲烷总烃进入集气管道,再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15m排气筒排放。2、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园区污水管网。3、噪声:选用高效低噪设备;注意设备的定期维护保养,使其处于最佳运行状态,防止因设备故障产生的非正常噪声;生产设备设置减振基座等降噪措施;对于传输设备的旋转和传动部分以及接近地面的联轴节,传动轴,皮带轮等均装设防护装置;围墙隔声;对运输车辆采取慢速行驶及禁鸣喇叭等措施;加强生产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4、固体废物:木材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尘和脉冲袋式除尘器收尘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废包装袋、废塑料绳等,经收集****公司回收处理;废三聚氰胺改性脲醛树脂胶桶、UV光固化涂料空桶和UV辊涂透明腻子空桶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胶渣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安****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经加盖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1、项目家具板材生产线无锯断、旋切和开槽工序,修补工序无粉尘产生,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吸尘软管收集后进入斜磨机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锯边、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吸尘软管收集后进入集尘管道,再进入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15m排气筒排放。2、项目木皮生产线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吸尘软管收集后进入精密锯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吸尘软管收集后进入小型砂光机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刨切工序产生的少量木质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3、项目家具半成品生产线无喷漆工序,故无喷漆废气,进而无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和过滤棉。4、由于家具板材生产线拼接(即拼装)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极少,因此不设集气罩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5、由于家具板材生产线冷压工序几乎不产生甲醛废气,因此不设集气罩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6、家具板材生产线搅拌、涂胶、热压工序产生的甲醛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集气管道,经风机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15m排气筒排放。6、家具半成品生产线辊涂、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集气管道,经风机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15m排气筒排放。7、由于木皮生产线拼床、叠高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极少,故不设集气罩收集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以无组织形式排放。8、由********园区统一提供,因此项目无锅炉,进而无锅炉排水、锅炉烟气、静电除尘器、35米高(3#)烟囱、锅炉灰渣**电除尘器收尘。9、因阻燃板生产线未建,因此无废阻燃剂桶产生。10、项目家具半成品生产线不使用水性漆,故无废水性漆桶产生。11、验收期间无食堂,故无食堂油烟净化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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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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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三级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C级标准 | 建设有三级化粪池。 | 对三级化粪池出水口的pH、CODCr、BOD5、SS和NH3-N进行了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脉冲袋式除尘器、1#15m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 建设有脉冲袋式除尘器、1#15m排气筒 | 对1#15m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进行了监测。 | |
2 | 活性炭吸附箱、2#15m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 建设有活性炭吸附箱、2#15m排气筒 | 对2#15m排气筒排放的甲醛、非甲烷总烃进行了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厂房隔声、围墙隔声、运输车辆慢速行驶、加强管理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厂房隔声、围墙隔声、运输车辆慢速行驶、加强管理等。 | 对东面厂界、南面厂界、西面厂界和北面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胶渣属于危险固废,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设置危险固废暂存间临时存贮,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项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废胶渣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安****公司处置。项目无废过滤棉产生。 | |
2 | 废水性漆桶、废三聚氰胺脲醛树脂胶桶、废阻燃剂桶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利用。 | (1)废三聚氰胺脲醛树脂胶桶已落实。(2)因阻燃板生产线未建,因此无废阻燃剂桶产生。(3)项目家具半成品生产线不使用水性漆,故无废水性漆桶产生。 | |
3 | 木材边角料、粉尘回用于锅炉燃料。 | 由********园区统一提供,因此项目无锅炉。木材边角料、粉尘外售综合利用。 | |
4 | 锅炉灰渣、除尘器灰尘收集后提供给附近农户作为有机肥使用。 | 由********园区统一提供,因此项目无锅炉,进而无锅炉灰渣、除尘器灰尘。 | |
5 | 废包装材****公司处理。 | 已落实。 | |
6 |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已落实。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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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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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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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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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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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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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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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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