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辅助调委会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09日 11:0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30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交通局东行300****中心3楼) | ||
预算金额 | ¥280.48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侯志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3-****000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张家****政府大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3-****7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县沙城镇理想**A座3层A-208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3-****000 |
项目概况 |
****辅助调委会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0日09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辅助调委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00
最高限价(如有):****800.00
采购需求:辅助调委会进行社会矛盾化解,做好案件调处、及时汇报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教育与法制宣传、调解回访工作,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督促及协助司法所做好其他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残****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30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交通局东行300****中心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代理服务费经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采购人支付。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留份额10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实施评审专家“盲抽”;采购项目“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5、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6、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7、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投标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8、本项目支持“政采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张家****政府大楼
联系方式:0313-****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县沙城镇理想**A座3层A-208
联系方式:0313-****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志敏
电 话:0313-****000
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