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河岸(永安)移民集镇码头改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02MABTRET38P | 建设单位法人:梅啸 |
梅啸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区百胜镇紫竹村一组,长江上游航**程约516.7~517.0km。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区河岸(**)移民集镇码头改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39-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532-G5532-货运** |
建设地点: | **市**区 百胜镇紫竹村一组 |
经度:107.44982 纬度: 29.8486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06 |
渝(涪)环准〔2023〕06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02MABTRET39P001U |
2024-05-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680 |
280 | 运营单位名称:**** |
****0102MABTRET38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02MABTRET38P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000MA5URW5J57 | 竣工时间:2024-04-30 |
2024-05-09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5-22 |
2024-06-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0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thread-****760-1-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利用原有码头水域,拟对1000t级泊位进行技术改造,增设一艘75.0m×13.3m(长×宽)趸船,将原1000吨级泊位改建为一个1000吨级散货出口泊位,同时对码头高水平台、装卸工艺等进行改造,增加储料仓及输送装船系统一套,改建后,码头使用岸线不变,码头年通过能力达238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利用原有码头水域,对1000t级泊位进行技术改造,增设一艘75.0m×13.3m(长×宽)趸船,将原1000吨级泊位改建为一个1000吨级散货出口泊位,同时对码头高水平台、装卸工艺等进行改造,增加储料仓及输送装船系统一套,改建后,码头使用岸线不变,码头年通过能力达238万吨。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汽车运输→卸料仓(1#、2#卸料仓)→卸料仓皮带机→储料仓(5个)→出料皮带机→1#船运皮带机→2#船运皮带机→3#船运皮带机→趸船皮带机→弧形装船机→船。 | 实际建设情况:汽车运输→卸料仓(1#、2#卸料仓)→卸料仓皮带机→储料仓(5个)→出料皮带机→1#船运皮带机→2#船运皮带机→3#船运皮带机→趸船皮带机→弧形装船机→船。汽车运输→卸料仓(3#卸料仓)→卸料仓皮带机→1#船运皮带机→2#船运皮带机→3#船运皮带机→趸船皮带机→弧形装船机→船。 |
卸料仓增加一个(即增加了3#卸料仓)。设计上进行了优化,3#卸料仓卸料碎石直接通过卸料仓皮带机(全封闭)输送至钢引桥上船运皮带机(全封闭),减少了输送至储料仓落料、出料环节的无组织粉尘节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①装船粉尘:装船机皮带头部设置密闭罩,皮带机采用防护罩进行封闭,设置自动伸缩的落料管、布袋除尘器收集装船粉尘经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②卸 料仓粉尘:陆域卸料仓卸料口周边三面及顶部围挡,车辆出入口及卸料口处设置干雾抑尘设施。③储料仓落料粉尘:1#—4#储料仓采用落料口设置密闭罩和干雾抑尘装置;5#储料仓落料口设密闭集气罩和管道收尘进入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20m排气筒排放。④落料、皮带机输送转运粉尘:储料仓底各落料口设置密闭罩和干雾抑尘装置进行除尘; 陆域皮带机、船运皮带机各转运点均设置密闭罩和干雾抑尘装置进行除尘,皮带机设防尘密闭罩封闭。(2)废水治理:①含油废水:机修含油污水和货运船舶含油污水经收集池收集后通过罐车运****处理厂船舶油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置。②初期雨水、洗车废水:陆域平台设置排水沟和1个初期雨水收集池,设置一套雨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20m3/h)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后回用;③洗车废水通过洗车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5m3/h)处理后回用。④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容积为66m3)收集处理后****处理厂。(3)噪声防治:选用低噪声高效的装卸机械,采取隔声、基础设置减震等措施。(4)固体废物:①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相关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②一般固体废物:泥沙脱水后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化粪池产生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5)环境风险:配备必要的导助航等安全保障设施、配备溢油事故应急设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和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做好重点防渗处理。(6)生态环境:①鱼类增殖放流:实施鱼类增殖放流,拟选定大鳍鱯、长吻鮠为放流种类,拟增殖放流苗种总数为2万尾。②水生生物监测:评价区长江段进行水生生物**监测,监测时间为2年。③建设保护区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④消落带绿化:选择适生性乡土两栖植物在码头前沿消落带进行生态复绿。⑤鱼类救护经费:珍稀鱼类意外受伤害救护。⑥实施方案及验收:实施方案制定及水生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治理:①装船粉尘:装船机皮带头部设置密闭罩,皮带机采用防护罩进行封闭,设置自动伸缩的落料管、布袋除尘器收集装船粉尘经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②卸 料仓粉尘:陆域卸料仓卸料口周边三面及顶部围挡,车辆出入口及卸料口处设置干雾抑尘设施。③储料仓落料粉尘:1#—4#储料仓采用落料口设置密闭罩和干雾抑尘装置;5#储料仓落料口设密闭集气罩和管道收尘进入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20m排气筒排放。④落料、皮带机输送转运粉尘:储料仓底各落料口设置密闭罩和干雾抑尘装置进行除尘;陆域皮带机、船运皮带机各转运点均设置密闭罩和干雾抑尘装置进行除尘,皮带机设防尘密闭罩封闭。(2)废水治理:①含油废水:机修含油污水和货运船舶含油污水经收集池收集后通过罐车运****处理厂船舶油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置。②初期雨水、洗车废水:项目陆域平台设置1座80m3雨水收集池,1座20m3洗车废水收集池。设置一套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25m3/h),初期雨水和洗车废水经该废水处理系统“沉沙+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回用于场区喷淋降尘、洗车。③生活污水:通过收集罐(容积为90m3)收集****处理厂。(3)噪声防治:选用低噪声高效的装卸机械,采取隔声、基础设置减震等措施。(4)固体废物:①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相关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②一般固体废物:泥沙脱水后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化粪池产生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5)环境风险:配备必要的导助航等安全保障设施、配备溢油事故应急设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和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做好重点防渗处理。(6)生态环境:①鱼类增殖放流:已****研究所进行鱼类增殖放流工作,具体为:放流大鳍鱯1万尾、长吻鮠鱼种1万尾,实施年限1年。②水生生物监测:已****研究所对评价区长江段进行水生生物**监测。实施年限为2年。③建设保护区视频监控系统:已安装视频监控系统。④消落带绿化:175m~155m水位范围内的消落带区域已进行绿化,155m水位至145m水位的消落带区域土质稀软,暂不具备绿化施工条件。待具备条件后,建设单位即选择适生性乡土两栖植物在码头前沿消落带进行生态复绿,同时应加强养护,保证植被成活率。⑤鱼类救护经费:预留珍稀鱼类意外受伤害救护经费,并****研究所购置鱼类救护物资、用具、药品和培训演练等。⑥实施方案及验收:已****研究所实施方案制定及水生验收。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按技术规范规整排污口。 | 实际建设情况:排污口规范设置。 |
未发生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630 | 1597.2 | 1597.2 | 630 | 0 | 1597.2 | 967.2 | |
0.0594 | 0.12 | 0.12 | 0.0594 | 0 | 0.12 | 0.061 | |
0.0089 | 0.02 | 0.02 | 0.0089 | 0 | 0.02 | 0.01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86 | 7.14 | 7.14 | 0.86 | 0 | 7.14 | 6.2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设置1座60m3雨水收集池及1套雨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20m3/h)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后回用场区喷淋降尘。洗车废水经洗车废水收集池收集处理后(处理规模5m3/h)回用于洗车。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 项目陆域平台设置1座80m3雨水收集池,1座20m3洗车废水收集池。设置一套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25m3/h),初期雨水和洗车废水经该废水处理系统“沉沙+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后回用于场区喷淋降尘、洗车。 | pH:7.3~7.5、五日生化需氧量:5.8~7.9mg/L、氨氮:0.444~0.646mg/L、溶解性总固体:121~217mg/L | |
2 | 项目含油污水、货运船舶含油污水收集(收集池容积为5m3)后通过罐车运****处理厂船舶油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后排放。。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 项目陆域一级平台场地设有油污水收集池,采用塑料罐体结构,容积为6m3。机修含油污水和货运船舶含油污水经收集池收集后,定期泵送至罐车,转运****处理厂船舶油污水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 ****处理厂进行出水监测 | |
3 | 生活污水、货运船舶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容积为66m3)处理,通过罐车百胜镇****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放。 | COD、SS、氨氮和总磷达到《榨菜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1050-2020)标准,BOD5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放。 | 项目陆域一级平台场地设有生活污水、货运船舶生活污水化粪池。化粪池采用塑料罐体结构,其中生活污水化粪池为单个罐体,容积为30m3;货运船舶生活污水为2个罐体,每个罐体容积为30m3,合计60m3。定期将化粪池内生活污水泵送至罐车,转运至百胜镇****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由百胜镇****处理厂进行出水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装船机皮带头部设置密闭罩,皮带机采用防护罩进行封闭,设置自动伸缩的落料管、布袋除尘器收集装船粉尘经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其他区域标准限值 | 装船机皮带头部设置密闭罩,皮带机采用防护罩进行封闭,设置自动伸缩的落料管、布袋除尘器收集装船粉尘经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 颗粒物排放速率:0.0609~0.0833kg/h,排放浓度7.0~9.6mg/m3 | |
2 | 5#储料仓落料口设密闭集气罩和管道收尘进入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20m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其他区域标准限值 | 5#储料仓落料口设密闭集气罩和管道收尘进入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20m排气筒排放。 | 颗粒物排放速率0.0446~0.0599kg/h,排放浓度7.3~9.8mg/m3 | |
3 | 陆域卸料仓卸料口周边三面及顶部围挡,车辆出入口及卸料口处设置干雾抑尘设施。1#—4#储料仓采用落料口设置密闭罩和干雾抑尘装置。陆域皮带机、船运皮带机各转运点均设置密闭罩和干雾抑尘装置进行除尘,皮带机设防尘密闭罩封闭。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其他区域标准限值 | 陆域卸料仓卸料口周边三面及顶部围挡,车辆出入口及卸料口处设置干雾抑尘设施。1#—4#储料仓采用落料口设置密闭罩和干雾抑尘装置。陆域皮带机、船运皮带机各转运点均设置密闭罩和干雾抑尘装置进行除尘,皮带机设防尘密闭罩封闭。 | 无组织上风向对照点颗粒物浓度0.079~0.088mg/m3,无组织下风向监控点颗粒物浓度0.114~0.122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高效的装卸机械,采取隔声、基础设置减震等措施。 | 北、东、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南侧厂界执行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高效的装卸机械,采取隔声、基础设置减震等措施。 | 西侧厂界昼间噪声:56dB(A),夜间噪声:52dB(A)。南侧厂界昼间噪声:54dB(A),夜间噪声:48dB(A)。东侧厂界昼间噪声:54dB(A),夜间噪声:49~50dB(A)。北侧厂界昼间噪声:56dB(A),夜间噪声:54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机修产生的废油及含油棉纱手套等属于危险废物,应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转移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 在陆域一级平台设置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6m2,防渗等级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防渗要求,内部设有截排水沟及收集池(容积约1m3),采取了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措施,设置了危险废物标识,危险废物分区分类存放。危险废物定期交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新****公司处置,转移危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 |
2 | 规范设置一般工业暂存间。陆域平台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等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应脱水运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委托处置工业固废时,应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确保工业固废得到合法合规处置。 | 雨水及洗车废水处理设施沉淀池产生泥沙约0.2t/a,定期清掏脱水后运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化粪池产生污泥0.1t/a,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
3 | 港区生活垃圾及到港船舶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港区生活垃圾及到港船舶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陆生生态保护措施:①加大绿化力度,包括道路两侧等都应尽量进行绿化。对工程区周边永久征地范围内施工扰动迹地及植被覆盖率较低的疏林地和耕地进行景观绿化植被恢复。根据我国自然界在地形利用条件下的特点,及各种植物的不同造景形式需求,采用各种多样化的造景形式。这样既可控制噪声,又可吸收大气中一些有害气体,阻滞大气中颗粒物质扩散。 ②发展本地原有的优势植物。评价区域内的植物种类较多,其中有不少种类是适宜该区生态环境,且生长良好、种群数量较多、有一定经济价值的优势植物,可以充分利用这些分布广泛、适应能力强、且有一定经济价值的优势植物,一方面为扩大区域内森林植被面积,发挥其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护岸固沙等方面的生态作用,补偿淹没、占地对植物造成的生态损失,另一方面,还可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③在运营期中应加强野生动物管理、保护和监测,应设置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确保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中各项野生动物保护政策法规的贯彻以及环保措施落实,负责组织、落实、监督本工程的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 陆生生态保护措施:①场地内外侧为山体,绿化较好,植被覆盖度高。项目不新增占地,在原有码头占地范围进行施工,施工期加强岸坡带植被保护与恢复工作力度,施工期尽量保持了岸坡带的原貌,完工后对临时扰动区进行整治并及时恢复植被。 ②场地植被恢复采用本地原有的优势植物。 ③在运营期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政策法规的贯彻和人员教育,设置了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了专业管理人员,负责组织、落实、监督本工程的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 |
2 | 水生生态保护措施:①在每年的3月至6月份鱼类繁殖季节应避免在涨水时段及清晨(通常为鱼类繁殖高峰期)作业,尽量减少该期间的航行。 ②码头港区设立警示标牌和宣传牌,禁止在繁殖季节鱼类产卵高峰时段(尤其是清晨和涨水时段)进行船舶、设备维修等敲击作业,禁止在产卵高峰时段、鱼类洄游期进行急促鸣号等容易形成干扰的噪声。减少进出港船舶的鸣号次数和时间。 ③加强各类废水收集、输送、处理和回用等环节管理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杜绝废水事故性排放,造成周边地表水水质受到污染。 ④在运营期码头装船作业应同样执行繁殖期避让措施,禁止在鱼类繁殖季节产卵的高峰时段(清晨和黄昏时)进行高噪声作业、鸣笛和船舶频繁停靠等。 ⑤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运营期水域生态环境监测计划,对不利的生态影响及时向环保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在船舶靠岸、装船等作业时以及鱼类越冬期、索饵期、繁殖期对工程建设区进行声呐固定和流动扫描,获得项目建设中、建设后鱼类分布数据,对比项目建设前鱼类分布,分析项目建设对鱼类分布的影响。 ⑥建设****管理部门编制珍稀鱼类意外伤害紧急救护预案,建立由业主单位、保护区管理机构以及专家组共同参与的珍稀鱼类意外伤害联合救护机制,并制定相应预案,拟定救护实施步骤,列编紧急救护资金。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或珍稀鱼类意外受伤害事故,****管理部门,启动紧急救护机制,利用执****救护站进行救护,将环境风险降到最低。 ⑦实施鱼类增殖放流,本项目拟选定大鳍鱯、长吻鮠为放流种类,拟增殖放流苗种总数为2万尾,放流规格大鳍鱯为长5厘米以上的鱼种,长吻鮠为长10厘米以上的鱼种;1年向长江流域放流大鳍鱯1万尾、长吻鮠1万尾。鱼类增殖放流由业主单位负责实施,业主单位须制定详细放流计划,****委员会备案。放流活动****村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并邀请相关领导及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增殖放流严格按《****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7〕49 号)的要求执行。 ⑧在本工程码头附近建设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区渔政执法视频AI预警处置系统联网运行,以便管理部门对本工程施工和运行的实时监管。 设置的视频监控系统,主要对施工期生产生活污水排放、固体废弃物处理等环节的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对运行期码头装卸区进行实时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油品泄漏等风险事故。 本工程拟在工程区江段布设1个高清视频监控点位,配置1个AI模块。监控内容应至少有1个月的备份时长,以便进行核查。 | 水生生态保护措施:①合理制定生产工作制度,在每年的3月至6月份鱼类繁殖季节的涨水时段及清晨避免作业,减少该期间航行。 ②码头港区设立了警示标牌和宣传牌,禁止在繁殖季节鱼类产卵高峰时段进行船舶、设备维修等敲击作业,禁止在产卵高峰时段、鱼类洄游期进行急促鸣号,减少进出港船舶的鸣号次数和时间。 ③加强各类污废水收集、输送、处理和回用等管理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杜绝废水事故性排放。 ④码头装船作业执行繁殖期避让措施,禁止在鱼类繁殖季节产卵的高峰时段(清晨和黄昏时)进行高噪声作业、鸣笛和船舶频繁停靠等。 ⑤已****研究所开展水域生态环境监测,进行声呐固定和流动扫描工作,以便获得项目区鱼类分布数据,若出现不利生态影响及时向环保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水域生态环境监测时间为2年。 ⑥已预留珍稀鱼类意外伤害紧急救护资金。****管理部门沟通协调,****研究所编制珍稀鱼类意外伤害紧急救护预案 ⑦已****研究所开展鱼类增殖放流工作。放流大鳍鱯1万尾、长吻鮠鱼种1万尾,实施期为1年。 ⑧已在本工程码头附近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后续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接入**区渔政执法视频AI预警处置系统联网运行。监控内容至少有1个月的备份时长,以便进行核查。 | |
3 | 消落带保护措施:①坡岸采取挡护和绿化措施,选择适生性乡土两栖植物在码头前沿消落带进行生态复绿,充分使其在生态保护、水土保持中发挥作用。 ②减少滞留消落带或经消落带入的泥砂和非点源污染物。 ③应用乡土物种选择适生性两栖植物进行种植模式的配置,且需要有效地保证两栖植物消落带的生态机制运行的良好,充分地使其在生态保护、水土保持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④开展消落带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公众教育,增强码头工人和居民对消落带生态环境保护认识的重要性,并且能在生活中形成保护消落带的理念和自觉行动。 ⑤消落带的土地**具有较高的生产潜力和多种利用功能,以不危害库区生态安全为前提对消落带土地**加以开发利用。 | 消落带保护措施:①坡岸已采取挡护措施。长江水位现阶段已基本下降至145m水位,175m~155m水位范围内的消落带区域已进行绿化,155m水位至145m水位的消落带区域土质稀软,暂不具备绿化施工条件。待具备条件后,建设单位即选择适生性乡土两栖植物在码头前沿消落带进行生态复绿,同时应加强养护,保证植被成活率。 ②加强管理,减少滞留消落带或经消落带入的泥砂和非点源污染物。 ③加强管理和养护,保证两栖植物在消落带的生态机制运行良好。 ④开展消落带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公众教育,增强码头工人和附近居民对消落带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
表7 风险设施
1 | ①项目配备应急设备,主要有围油栏(200m)、收油机、油拖网、吸油毡、储油罐、围油栏布放艇等防止油污泄漏扩散。 ②建立与下游饮用水源保护区取水口的应急响应机制,加强溢油事故处置期间敏感水域的应急监测。在溢油点下游设置应急监测断面。 | 港区已配备围油栏、吸油毡、油拖网等应急物资;正在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工作。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涵盖下游饮用水源保护区取水口的应急响应机制、溢油事故处置期间敏感水域的应急监测、应急监测断面等内容。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码头周边公用石人滩停泊区作为本项目配套锚地。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码头周边公用石人滩停泊区作为本项目配套锚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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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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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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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加大绿化力度,包括道路两侧等都应尽量进行绿化。对工程区周边永久征地范围内施工扰动迹地及植被覆盖率较低的疏林地和耕地进行景观绿化植被恢复。根据我国自然界在地形利用条件下的特点,及各种植物的不同造景形式需求,采用各种多样化的造景形式。这样既可控制噪声,又可吸收大气中一些有害气体,阻滞大气中颗粒物质扩散。 ②发展本地原有的优势植物。评价区域内的植物种类较多,其中有不少种类是适宜该区生态环境,且生长良好、种群数量较多、有一定经济价值的优势植物,可以充分利用这些分布广泛、适应能力强、且有一定经济价值的优势植物,一方面为扩大区域内森林植被面积,发挥其保持水土、涵养水源、护岸固沙等方面的生态作用,补偿淹没、占地对植物造成的生态损失,另一方面,还可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③在运营期中应加强野生动物管理、保护和监测,应设置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确保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中各项野生动物保护政策法规的贯彻以及环保措施落实,负责组织、落实、监督本工程的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在每年的3月至6月份鱼类繁殖季节应避免在涨水时段及清晨(通常为鱼类繁殖高峰期)作业,尽量减少该期间的航行。 ②码头港区设立警示标牌和宣传牌,禁止在繁殖季节鱼类产卵高峰时段(尤其是清晨和涨水时段)进行船舶、设备维修等敲击作业,禁止在产卵高峰时段、鱼类洄游期进行急促鸣号等容易形成干扰的噪声。减少进出港船舶的鸣号次数和时间。 ③加强各类废水收集、输送、处理和回用等环节管理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杜绝废水事故性排放,造成周边地表水水质受到污染。 ④在运营期码头装船作业应同样执行繁殖期避让措施,禁止在鱼类繁殖季节产卵的高峰时段(清晨和黄昏时)进行高噪声作业、鸣笛和船舶频繁停靠等。 ⑤严格执行本报告提出的运营期水域生态环境监测计划,对不利的生态影响及时向环保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在船舶靠岸、装船等作业时以及鱼类越冬期、索饵期、繁殖期对工程建设区进行声呐固定和流动扫描,获得项目建设中、建设后鱼类分布数据,对比项目建设前鱼类分布,分析项目建设对鱼类分布的影响。 ⑥建设****管理部门编制珍稀鱼类意外伤害紧急救护预案,建立由业主单位、保护区管理机构以及专家组共同参与的珍稀鱼类意外伤害联合救护机制,并制定相应预案,拟定救护实施步骤,列编紧急救护资金。一旦发生风险事故或珍稀鱼类意外受伤害事故,****管理部门,启动紧急救护机制,利用执****救护站进行救护,将环境风险降到最低。 ⑦实施鱼类增殖放流,本项目拟选定大鳍鱯、长吻鮠为放流种类,拟增殖放流苗种总数为2万尾,放流规格大鳍鱯为长5厘米以上的鱼种,长吻鮠为长10厘米以上的鱼种;1年向长江流域放流大鳍鱯1万尾、长吻鮠1万尾。鱼类增殖放流由业主单位负责实施,业主单位须制定详细放流计划,****委员会备案。放流活动****村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并邀请相关领导及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增殖放流严格按《****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7〕49 号)的要求执行。 ⑧在本工程码头附近建设视频监控系统,接入**区渔政执法视频AI预警处置系统联网运行,以便管理部门对本工程施工和运行的实时监管。 设置的视频监控系统,主要对施工期生产生活污水排放、固体废弃物处理等环节的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对运行期码头装卸区进行实时监督,及时发现并处理油品泄漏等风险事故。 本工程拟在工程区江段布设1个高清视频监控点位,配置1个AI模块。监控内容应至少有1个月的备份时长,以便进行核查。 (3)消落带保护措施 ①坡岸采取挡护和绿化措施,选择适生性乡土两栖植物在码头前沿消落带进行生态复绿,充分使其在生态保护、水土保持中发挥作用。 ②减少滞留消落带或经消落带入的泥砂和非点源污染物。 ③应用乡土物种选择适生性两栖植物进行种植模式的配置,且需要有效地保证两栖植物消落带的生态机制运行的良好,充分地使其在生态保护、水土保持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④开展消落带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公众教育,增强码头工人和居民对消落带生态环境保护认识的重要性,并且能在生活中形成保护消落带的理念和自觉行动。 ⑤消落带的土地**具有较高的生产潜力和多种利用功能,以不危害库区生态安全为前提对消落带土地**加以开发利用。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场地内外侧为山体,绿化较好,植被覆盖度高。项目不新增占地,在原有码头占地范围进行施工,施工期加强岸坡带植被保护与恢复工作力度,施工期尽量保持了岸坡带的原貌,完工后对临时扰动区进行整治并及时恢复植被。 ②场地植被恢复采用本地原有的优势植物。 ③在运营期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政策法规的贯彻和人员教育,设置了相应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了专业管理人员,负责组织、落实、监督本工程的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合理制定生产工作制度,在每年的3月至6月份鱼类繁殖季节的涨水时段及清晨避免作业,减少该期间航行。 ②码头港区设立了警示标牌和宣传牌,禁止在繁殖季节鱼类产卵高峰时段进行船舶、设备维修等敲击作业,禁止在产卵高峰时段、鱼类洄游期进行急促鸣号,减少进出港船舶的鸣号次数和时间。 ③加强各类污废水收集、输送、处理和回用等管理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杜绝废水事故性排放。 ④码头装船作业执行繁殖期避让措施,禁止在鱼类繁殖季节产卵的高峰时段(清晨和黄昏时)进行高噪声作业、鸣笛和船舶频繁停靠等。 ⑤已****研究所开展水域生态环境监测,进行声呐固定和流动扫描工作,以便获得项目区鱼类分布数据,若出现不利生态影响及时向环保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水域生态环境监测时间为2年。 ⑥已预留珍稀鱼类意外伤害紧急救护资金。****管理部门沟通协调,****研究所编制珍稀鱼类意外伤害紧急救护预案 ⑦已****研究所开展鱼类增殖放流工作。放流大鳍鱯1万尾、长吻鮠鱼种1万尾,实施期为1年。 ⑧已在本工程码头附近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后续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接入**区渔政执法视频AI预警处置系统联网运行。监控内容至少有1个月的备份时长,以便进行核查。 (3)消落带保护措施 ①坡岸已采取挡护措施。长江水位现阶段已基本下降至145m水位,175m~155m水位范围内的消落带区域已进行绿化,155m水位至145m水位的消落带区域土质稀软,暂不具备绿化施工条件。待具备条件后,建设单位即选择适生性乡土两栖植物在码头前沿消落带进行生态复绿,同时应加强养护,保证植被成活率。 ②加强管理,减少滞留消落带或经消落带入的泥砂和非点源污染物。 ③加强管理和养护,保证两栖植物在消落带的生态机制运行良好。 ④开展消落带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公众教育,增强码头工人和附近居民对消落带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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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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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废气排放口应规范设置常规监测孔和常规监测平台,以便于常规采样及监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废气排放口按照规范设置,具备常规采样及监测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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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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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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