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漆房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7-09
项目名称 | 喷漆房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石家****经济开发区新合街中段**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霍站岗 |
联系人 | 霍站岗 | 联系电话 | 135****7772 |
项目投资(万元) | 1 | 环保投资(万元) | 1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7-15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将喷漆房原有的一套“干式过滤箱(过滤棉 过滤袋)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为一套“水帘 干式过滤箱(过滤棉 过滤袋) 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VOCs治理设施,处理后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处理风量20000m3/h。通过对喷漆房VOCs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实现喷漆、晾干工序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固废 | 环保措施: 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过滤袋、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过滤袋、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并处置。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风机,采取基础减振和厂房隔声措施,经距离衰减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
承诺:**** 霍站岗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霍站岗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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