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兴四路北-2-1地块(居住、商业)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公开招标][施工][**市﹒**区]轩兴四**-2-1地块(居住、商业)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发稿时间 :2024-07-09】
中标通知书
轩兴四**-2-1地块(居住、商业)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轩兴四**-2-1地块(居住、商业)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轩兴四**-2-1地块(居住、商业)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万****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09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12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省﹒**市﹒**区 | 建设地点 | ****经济开发区轩兴四**-2-1,**:**二街西侧道路红线;西至:**街东侧规划绿线;南至:轩兴四**侧规划绿线;北至:轩兴五**侧道路红线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公司 | 李少刚 |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 粤121********16142 | ****99986.750000元 | 1264日历天 | 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发包方的产品设计要求, 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 合格,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91.78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公司 | **省六建****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公司;****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李少刚 | 蔡福林 | 俞洪元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李少刚 | 蔡福林 | 俞洪元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李峥 | 宋纯 | 陆春生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注册资格 |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 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 ||||||||
证书编号 | 粤121********16142 | 黑123********02502 | 浙133********31553 | ||||||||
投标报价 | ****99986.750000元 | ****05227.890000元 | ****07261.480000元 | ||||||||
工程工期 | 1264日历天 | 1264日历天 | 1264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发包方的产品设计要求, 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 合格,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 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发包方的产品设计要求, 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 合格,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 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发包方的产品设计要求, 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 合格,并一次性通过验收。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评审得分 | 91.78 | 83.73 | 80.89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公司 | **省六建****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公司;****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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