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经开区1万吨/****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经开区1万吨/****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4001 | 标段名称 | **经开区1万吨/****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工程监理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7月16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经开区1万吨/****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经开区1万吨/****处理厂及配套管****行政审批局以**行政审批备(2024)1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经开区1万吨/****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工程监理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开发区; 2.2 工程规模:****开发区****处理厂工程总规模0.98万m3/d,主要建设污水处理构筑物和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等,并配套建设综合楼和辅助用房等。总投资额9400万元。 2.3 招标范围:**经开区1万吨/****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三控”、 “三管”、 “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18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招标控制价: 103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有效期内); 注: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质[2007]551号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原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且总监理工程师未在本市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 其它要求: (1)根据****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连建发[2021]336 号、连建发[2021]338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大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投标人确定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及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并提供2023年12月至2024年05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及其它情形应****交易中心摇号机上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6日。 5.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网。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 07 月 30 日 10 时00分,地点为: 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2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效的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有效的拟报总监注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0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总监); 8、省外企业资质核验书(如有)。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8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注意事项: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 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 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4.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市公共**交易网 “ 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下载 CA 锁驱动、 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市公共**交易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过程中遇到软****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 【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 网络系统7.0 版) ) ,请您先联系** CA 公司和**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交易中心地址:**市**区凌州东路 9 号 3 号楼 ****中心地址: **市**区凌州东路 9 ****中心 3号楼一楼大厅 CFCA窗口 **省****公司地址: **市**区凌州东路 9 ****中心 3号楼一楼 [ 国信 CA ] 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市公共**交易网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灌** 地 址:**区通**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A座8楼 邮 编: 2225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徐主任 联 系 人: 高工 电 话: 183****0595 电 话: 159****1699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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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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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经开区1万吨/****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经开区1万吨/****处理厂及配套管****行政审批局以**行政审批备(2024)1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经开区1万吨/****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工程监理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开发区; 2.2 工程规模:****开发区****处理厂工程总规模0.98万m3/d,主要建设污水处理构筑物和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等,并配套建设综合楼和辅助用房等。总投资额9400万元。 2.3 招标范围:**经开区1万吨/****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 “三控”、 “三管”、 “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180日历天(具体与施工期同步,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同时配合至审计结束); 2.5 监理招标控制价: 103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有效期内); 注: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质[2007]551号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原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且总监理工程师未在本市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10 其它要求: (1)根据****建设厅公告第 15 号文等规定,外省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执行、连建发[2021]336 号、连建发[2021]338号文。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③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大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④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⑤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投标人确定的总监(项目负责人)应全过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有效的法人授权书及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并提供2023年12月至2024年05月连续6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及其它情形应****交易中心摇号机上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6日。 5.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网。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 07 月 30 日 10 时00分,地点为: 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2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效的资质证书;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有效的拟报总监注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0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总监); 8、省外企业资质核验书(如有)。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5项以从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6~8项以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注意事项: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 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 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4. 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市公共**交易网 “ 投标人登入” 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下载 CA 锁驱动、 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市公共**交易 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过程中遇到软****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 【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 网络系统7.0 版) ) ,请您先联系** CA 公司和**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录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交易中心地址:**市**区凌州东路 9 号 3 号楼 ****中心地址: **市**区凌州东路 9 ****中心 3号楼一楼大厅 CFCA窗口 **省****公司地址: **市**区凌州东路 9 ****中心 3号楼一楼 [ 国信 CA ] 窗口 密码锁激活: 登录网站:**市公共**交易网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灌** 地 址:**区通**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A座8楼 邮 编: 222500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徐主任 联 系 人: 高工 电 话: 183****0595 电 话: 159****1699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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