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文化广场及道路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法院文化广场及道路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苏埠镇陵波村苏戚路
成交金额:壹佰万元整(小写:****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法院文化广场及道路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法院文化广场及道路改造项目,主要改造内容包含白改黑路面、**沥青路面、**石材路面、改造石材路面、零星修补及路灯安装等。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工。 项目经理:刘**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03958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青、刘兵、徐国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收费金额1.0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8.00 分。
(二)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地址:**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911,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龙**路648号
联系方式:0564-****7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905室
联系方式:0564-****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0564-****018
十、附件
1、二轮报价表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2024年7月9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