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9 23:44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一批报废设备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ZZCQ202****900063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7-0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7-22 17:00时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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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市**区南滨河中路299号及**市**县树屏镇大沟村 | |||||||||||||||||||||||
标的现状 | 以现场实物踏勘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134634.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5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中天华****公司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以下统称“****”)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会议纪要(总经理办公会纪要〔2024〕7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公司 |
特别 | // |
交易 条件 | 资金交纳方式 | E交易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意向受让方按上述方式参与交易程序后,由****出具《成交通知书》,确认转让标的的成交方式、成交日期、交易价款等。 3.****出具《成交通知书》确认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向****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至****指定银行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应以转让方指定物资进行拉运(图片及其他资料仅作为参考),因受让方原因未能足额拉运的视为违约。 2.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完成标的的全部拆卸、拉运等相关工作。 3.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财务、法律文件及该公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公告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2.转让标的为报废设备,部分元器件、零配件可能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转让标的拆卸、装运后能否二次使用由受让方自行判断。成交后,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展示样品、图片视频、口头介绍或其他资料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也不代表实际交割时的品质、型号或规格。出现以上事项均不取消交易和调整成交价格。 3.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及标的交割期间,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接受交割标的的一切现状,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双方应向****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4.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如需上述资料,由受让方自行调查了解。 5.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自行提取所竞得的资产,所需装备、装车、运输以及装卸费、运输费、垃圾全面清运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7.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8.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9.成交后,****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10.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7-09 09:00:00 至 2024-07-22 17:00:00(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复印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注:上述资料中提供复印件的,须按本报名流程的规定自然人签字按指印、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签字并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07-22 17:00:00,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报名资料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产权交易合同(待签).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联系人:王经理,联系方式:177****7552 联系人:刘经理,联系方式:153****9156 联系人:徐经理,联系电话:150****3172 |
咨询电话 | 0931-****986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市**区**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 |
技术支持 | 刘经理 153****91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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