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红洲路人行**绿化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7月09日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的 **县红洲路人行**绿化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县红洲路人行**绿化工程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3、采购代理编号:ZLDL-SYX-****016
4、采购预算金额:174.9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t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t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1 | **县红洲路人行**绿化工程项目 |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1项 | ****009.39元 | ****009.39元 |
三、 ****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报价不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湘财购【2022】17****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公司名义参与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t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 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以上关键岗位人员:须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书面承诺;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磋商 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4年07月9日至2024年07月1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一)现场获取。
3、地点:****(**县塘渡口镇峡山安置区21栋1单元7楼)
4、方式:线下获取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7月23 日9 时30分(**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县塘渡口镇峡山安置区21栋1单元7楼。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7月23日9 时30分(**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县塘渡口镇峡山安置区21栋1单元7楼。
七、公告期限
1、本磋商邀****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本公告选项:t 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地 址:****
(3)联系人:邱志成
(4)电 话:193****2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
(2)公司地址:**县塘渡口镇峡山安置区21栋1单元7楼
(3)联系人:徐女士、冉女士
(4)电 话:186****9395、158****3107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口 中型口 小型口 微型口
口本****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bsp;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
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或印章):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附件二: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