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谐振腔及玻璃腔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9097
专业领域:电子元器件,电子信息,先进材料与制造,其他
谈判公告
****受****的委托,对光学谐振腔及玻璃腔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现就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光学谐振腔及玻璃腔
2 项目编号:****
3 项目概况:
3.1 项目内容:光学谐振腔及玻璃腔
3.2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数量 | 具体指标 | |
高精细度光学谐振腔 | 1 | 1、腔体材料为微晶玻璃; 2、腔体外尺寸不得大于390(长)*320(宽)*170(高) mm; 3、****中心波长为823.16 nm、谐振腔总损耗<150 ppm,有效吸收路径>1 km ; 4、充入Ar/Kr/Xe气体后,产生稳定辉光放电电压不高于1.5 kV,稳定放电电流不高于2 mA; 5、腔体可实现腔长nm量级的精密调节; 6、谐振出射光不含标准具效应导致的光强波动,持续稳定放电时腔体内部不产气; 7、腔体可承受10-4 Pa~常压的气压、放电腔密封性10-4 Pa ; 8、腔体留有便于和Φ6钢制气管连接的气路通路和用于稳定放电的电极;电极材料采用钼; |
特制玻璃腔 | 6 | 1、腔体外尺寸不得大于390(长)*320(宽)*170(高) mm;通光通道直径>5 mm,在770-830 nm波段范围内通光良好; 2、充入Ar/Kr/Xe气体后,产生稳定辉光放电电压不高于1.5 kV,稳定放电电流不高于2 mA; 3、腔体留有便于和Φ6钢制气管连接的气路通路和用于稳定放电的电极;电极材料采用钼; 4、腔体可承受10-4 Pa~常压的气压、放电腔密封性10-4 Pa ;气密性好,持续稳定放电时腔体内部不产气; 5、激光入射与出射处的平面与腔体夹角~15°; |
放电电源 | 1 | 配套放电电源 |
以上技术指标均带★,均为必须满足项。
注:若公告内容与第三章技术要求内容不一致,以第三章技术要求为准。
3.3 最高限价:27万元
3.4 交货地点:由采购方指定;
4 合格的供应商
4.1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7)不在军队装****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8)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公司或其他组织应答;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2供应商应当提供资质证明
(1****事业单位****银行****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
(2)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正文复印件,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
(5)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提供近一年(以谈判时间为准)任意1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7)若供应商非所售产品的生产厂家,需提供所售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资质。提供二次(及以上)授权的,需提供上一级(及以上)全部授权资质,保证授权链路完整。
注:
① 上述所有证明材料需备有原件,采购方在评标结束后将视情对供应商提供材料真实性予以审查;
② 事业单位或公办高校若无法提供上述(4)、(5)、(6)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③ 除事业单位和公办高校外,确实无法提供第(4)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可以提****银行****银行)近三个月内(以谈判时间为准)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但需额外提供有效证明其为****银行是其基本账户开户行的相关佐证材料;
④ 若法人直接参与应答可以不提供第(3)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
⑤ 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无法提供上述内容要求的材料的,需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或佐证材料,其有效性由评审专家和采购方最终认定;
4.3供应商应当作出以下声明和承诺
(1)提供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2)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若成立不足要求年限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3)提供不在军队装****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4)提供非联合体应答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5)提供保密承诺书(书面声明);
5 谈判公告、谈判文件发售与应答文件递交:
5.1 公告时间、发售时间、地点、和发售方式:
(1)公告时间:公告见网至2024年07月16日;
(2)发售时间:2024年07月17日起至2024年07月22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发售地点:**省**市**区劳动南路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招标业务一部;
(4)发售方式:现场发售或其他方式;
(5)售价:人民币500元/份。
5.2 应答文件的拟制:
供应商应当参照谈判文件第四章拟制谈判文件,谈判文件中需包括以下内容:
(1)第4.2条中列出的全部资质证明文件;
(2)第4.3条中涉及的书面声明和保密承诺书(模板见谈判文件第四章)
5.3 应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1日9时30分(**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省**市**区劳动南路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
(3)应答方式:指定专人递交应答文件。
6 谈判时间、地点
6.1 谈判时间:2024年08月01日9时30分(**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 谈判地点:**省**市**区劳动南路296号西北民航大厦7楼****。
7 信息发布媒体: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
8 联系方法:
8.1.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陈琪 马阳
电 话:177****2435 152****8569
邮 箱:****@163.com
8.2.采购人:****
联系人:曹工/柴工
电话:029-****7743/029-****7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