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加快扶持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改善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2024年第二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要求,现将第二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对近1年未享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扶持******社示范社和二星****农场进行扶持(同等条件下市级及以上****农场优先);****农场需完成“一码通”赋码登记。****农场当年不能享受同一支持环节或方向。
二、扶持环节。重点提升种粮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推广新技术,新装备应用,改善生产条件,增强生产经营能力,提升产出水平。主要对经营主体小型农业生产、田间灌溉、病虫害防治、初级加工、智能化监控等设施设备改造和生产设施改善方面进行扶持。
三、扶持资金及要求。全县原则扶持3******社示范社和3家二星****农场开展种粮生产设施条件改善,**社培育每个经营主体平均奖补资金基数11万元,家庭农场培育每个经营主体平均奖补资金基数9万元,资金共计58万元。每个经营主体具体奖补资金根据主体的经营规模和实际经营效益确定,最高标准不得突破奖补资金基数的150%,最低标准不得少于奖补资金基数的60%。
四、项目程序。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如实填写《**县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附加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报表、企业征信、近两年财务报表及联农带农等相关资料,经遴选并实地核查确定扶持主体,并签订扶持协议,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扶持对象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记录。项目实施结束后,对扶持主体进行经营收入测算,达到目标要求的,经验收通过后予以资金奖补。
五、申报时间。各符合申报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于7月20日前将《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及****农经站,过期不再申报。
联系人:张晓燕138****8876
附件: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
****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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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