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幼儿园西园区建设项****幼儿园****园区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单位
竞争性磋商公告
1.磋商条件
本项目为2024-2025****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幼儿园西园区建设项****幼儿园****园区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单位,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代理机构为****,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2024-2025****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幼儿园西园区建设项****幼儿园****园区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单位。
2.2投资金额:2024-2025年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投资金额约500万元,****幼儿园西园区建设项目投资金额约300万元,****幼儿园****园区建设项目投资金额约200万元。
2.3服务范围:完成2024-2025****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幼儿园西园区建设项****幼儿园****园区建设项目的监理服务工作,监理服务内容包括四控三管一协调及验收工作。
2.4 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生效至项目保修期满为止。
2.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服务要求: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2项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证明。
3.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监理业务手册或竣工验收证明。
3.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至磋商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6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9.2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9.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15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市**区润城第四大道3栋3楼303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④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获取的除外);⑤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本项目不提供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
5.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7月22日14时30分,递交地点:****(**市**区润城第四大道3栋3楼303室2号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予受理。
5.3本项目磋商会议将于上述磋商截止的同一时间举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政府网站(http://www.****.cn/)和****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秀苑路188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7223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润城第四大道3栋3楼303室
联系人:泰应勤、丁娅绒、王晓光、周**
电话:0871-****4693
联系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