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次物资招标采购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各相关投标人:
****2024年第三次物资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详见附件一)。
各中标候选人需在中标****银行保函原件(年度投标保证保险无需邮寄),邮寄给招标代理机构,邮寄地址:**市**区华盛路58号14幢,收件人:曾女士电话:028-****7836。如原件与投标保证金扫描件电子版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联系电话:
传真:028-****6658、028-****1294
电话:028-****7806、028-****8683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二〇二四年七月八日
****公司2024年第三次(282403)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282403)
各相关投标人:
****公司2024年第三次(282403)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特别提示:根据档案管理要求,所有预中标单位需将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分别胶装(包括: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及开标文件,签字盖章后)邮寄至国网******公司,邮寄地址详见招标公告。
收件人:安经理电话0971-****787
异议及投诉联系电话:0971-****713
业务联系电话::0971-****787
联系传真:0971-****780
联系邮箱:****@126.com
二〇二四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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