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处理厂运维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26日
二、变更信息问题1:评标办法中要求投标****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3万立方米/日及以上的类似业绩同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污水处理费拨款凭证或运维证明。****水厂运维服务合同到期后再次采购服务的合同,能否作为两个业绩
答:****水厂运维服务合同到期后再次采购服务的合同,不得作为两个业绩。
问题2: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范本(服务类)委托运维服务协议第二章委托运维权第7条水质及污泥质量标准和检测7.6.2进水水质超标的处理“(b)如果污水处理项目没有能力处理,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办法,制订改造方案,经甲方同意后实施,改造费用应由乙方承担。”请问上述改造费用有无数额界限(如小于多少额度,改造费用应由乙方承担;如大于多少额度,改造费用应由甲方承担;)。如果没有数额界限,若改造费用高出运维服务承受能力,怎么解决能否由上游超标超量排污单位进行补偿
答:改造费用由运维服务单位承担,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理性考虑投标报价。
问题3:招标文件第29页“资信标评审细则”的运维业绩中规定“投标****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3万立方米/日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提供一项得5分,最多提供两项,满分10分;同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污水处理费拨款凭证或运维证明。”请问运营已结束业绩或正在运营业绩是否均符合评分要求
答:运营结束或正在运营的均可以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澄清内容提供相应的评审材料参与评审。
问题4:关于招标文件以及2024年7月4日变更公告中要求项目负责人和资信标评审细则中人员需提供的社保。请****公司****公司的人员是否符合资格性审查要求和评分要求
答:不符合要求。
问题5: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人需求”中的“六运维其他要求”第11条规定“本项目厂区内已建设光伏发电,预估平均每年发电约152.2万KW;项目运维期间优先使用厂区内光伏发电,按月将所使用的光伏电量价格暂****公司分时峰平均价的100%结算,以后可调整为****公司时峰谷电价结算。中标单位还需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光伏发电所有工作”。请问:上述要求中“以后可调整为****公司时峰谷电价结算”,此调整时间是否有具体节点
答:调整时间节点根据项目运行情况,按实际需要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调整。
问题6:招标文件中“一切税费”是否包含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若包含,能否由业主单位代缴,然后从运营费中扣除
答: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不包含在本项目中。
问题7:招标文件第33页“注2.该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横向评审,暗标横向评审技术标不设目录,……”而招标文件第90页投标文件格式中设置了技术标目录,请问技术标是否要求设置目录
答:招标文件90页仅作为提醒作用,各投标人按技术标暗标要求进行编制。
问题8:请问技术标暗标中附表对于字号,表格格式是否有统一要求,或是由投标人自行理解编制
答:暗标中的附表中的字号与正文字号一致,表格格式不统一要求,各投标人根据方案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问题9:招标文件第94页“附件2投标函(含分项报价清单),此部分没有分项报价清单格式,请问是否需要提供分项报价清单若需提供,是否能给投标人提供分项报价清单统一格式或分项内容
答:本项目无需提供分项报价清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函即可。
问题10:请问技术标暗标运维方案章节编制序号格式或样式是否有要求,或是由投标人自行理解编制
答:技术标暗标部分符合招标文件约定即可,其他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理解编制。
问题11:招标文件中运维单价报价是否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小数
答:运维报价保留小数点三位小数。
问题12:招标文件第41页,运维其他要求的第13点中提到“无条件处理超额水量”是否包括超出设计最大处理水量,若超出设计最****处理厂出水水质有无相关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1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商务标内没有开标一览表单独上传文件栏,是否统一放在“商务标评审所需材料”中
答:上传至投标函或商务标评审所需材料均可。
问题14:招标文件P57:“9.3 运维费用结算 (2)超过30000吨/天,参照第八条、运维期内污水处理量浮动方案” 问题:在P56的8.3.2 污水处理量浮动方案 第(1)、(2)条款中当实际污水日处理量>设定的污水处理量(3万吨/日)情况下,未明确其中兆隆纸业工业废水高于1000吨/日的情况。是否依然按照“9.3运维费用结算(1)条款”关于中兆隆纸业工业废水运维追加费用的相关约定执行请明确!
答:按兆隆纸业工业废水运维追加费用的相关约定执行。
问题15:根据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29:投标****处理厂处理规模达到 3 万立方米/日及以上的类似业绩,提供一项得 5 分,最多提供两项,满分 10 分;同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污水处理费拨款凭证或运维证明。 备注:****公司运维业绩,可认作为投标人业绩,但必须要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 上述业绩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①合同(必须反映出盖章页);②运维证明:由项目****人民政府或县级及以上建设、环保、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运维证明材料(只需其中一个部门出具即可),证明运维期内出水水质均达标;③污水处理费拨款凭证:提供运维期内的污水处理费拨款凭证,证明甲方已完成污水处理费拨款;④上述材料未能显示该业绩的规模、模式等内容的,需另行提供招标人出具的加盖招标人公章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原件彩色扫描,检验电子标书。 问题:此处需要提供的材料“合同(必须反映出盖章页)”是否只需要提供合同部分关键页及盖章页即可请明确。
答:若运维合同内容过多的,则提供的合同中可以显示出业绩所需内容的关键页及盖章页即可。
问题16:第四章招标人需求中第三项出水水质标准要求:“1、氨氮、总磷出水水质标准暂参照《****处理厂及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l0-2016)中表 2 ****处理厂Ⅰ类别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级 A 标准(GB 18918-2002 )”;附件 2 污水处理厂水质常规检测项目要求:“出水主要指标:COD、氨氮、总磷、总氮出水水质标准暂参照《****处理厂及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中表 2 ****处理厂Ⅰ类别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一级 A 标准(GB18918-2002)。”请问上述两处要求不一致,具体以哪个为准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人需求”中出水水质标准原内容:1、氨氮、总磷出水水质标准暂参照《****处理厂及工业行业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0B34/27l0—2016)中表2****处理厂Ⅰ类别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级A标准(GB 18918-2002 )
现调整为:1、COD、氨氮、总磷、总氮出水水质标准暂参照《****处理厂及工业行业三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0B34/27l0—2016)中表2****处理厂Ⅰ类别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级A标准(GB 18918-2002 )。
三、其他补充事宜1、此答疑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本项目澄清文件,并按澄清文件中的内容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名 称:****、天****管理处
地 址:**市**西**侧**路东侧金融大楼
联系方式:孟庆哲、周健华;188****0518、180****463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建设大厦5楼518室
联系方式:祝家强、0550-****44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孟庆哲、周健华、祝家强
电 话:188****0518、180****4638、0550-****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