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2024年5月8日,****储备中心****地质大队对**市坂中乡原涧里住宅小区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市坂中乡原涧里住宅小区地块位于**省**市**市坂中乡交溪西岸,E:119.643012°,N:27.067672°,占地面积为40507.1㎡,踏勘时地块为农用地,历史至今均作为农用地使用,该地块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
二、调查结论
**市坂中乡原涧里住宅小区地块用地面积为40507.1㎡,历史上为农用地,规划为二类城镇用地。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可知:
(1)地块历史为农用地,2011年****茶厂,2013年并入高坂茶厂阳尾工区,茶厂基本不对地块土壤环境产生影响,历史上没有使用污灌,主要的灌溉水源为山涧小溪,无工业废水污染的现象;
(2)地块历史上无规模化养殖运营,地块内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设施,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没有观察到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填埋、残留化学品等迹象,地块内没有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3)地块周边企业基本不对地块土壤环境产生影响;
(4)地块历史上没有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5)为进一步了解地块污染物含量,对地块内土壤表层样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检测数据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其中铬、锌检测数据均未超过**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符合第一类用地筛选限值要求。
污染识别的结果表明**市坂中乡原涧里住宅小区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未受到污染,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该地块可作为建设用地开发,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三、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大队
通讯地址:**省**市蕉**国道路113号
联系电话:059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