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沙坡头区宣和镇海和帮扶车间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改革局关于**区宣和**和帮扶车间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02002/2024-00132 | 文号卫沙发改(审批)发〔2024〕42号 | 生成日期2024-06-19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改革局 | 责任部门****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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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镇《关于办理**区宣和**和帮扶车间项目立项的请示》(宣政发〔2024〕41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区委2024年第8次常委会会议纪要精神(2024年4月3日印发),经研究,现就**区宣和**和帮扶车间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宣和**和帮扶车间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7月—2024年9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区宣和**和村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厂房1栋,门式钢架结构,建筑面积1140平方米;管理用房1栋,砖混结构,建筑面积145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1座,建筑面积280平方米(含地下消防水池及泵房);自行车棚1栋,投影面积119平方米,配套消防管线、给排水管线、供暖管线、强弱电管网、道路硬化铺装、绿化等工程。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区宣和**和帮扶车间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概算总投资493.54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镇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前通过**回族自治区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进展、项目竣工等情况进行报备。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工程结算及财务决算。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改革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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