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西气田 3#脱硫站-4#脱硫站-新彭线集输管道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2747640 | 建设单位法人:郭彤楼 |
李小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省**市**市天彭大道456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川西气田 3#脱硫站-4#脱硫站-新彭线集输管道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8-陆地天然气开采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720-G5720-陆地管道运输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丽春镇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17 |
成环审(评)〔2022〕5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4000 |
232 | 运营单位名称:中石化川西天****公司 |
****0182MA63YNUD6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5********43025X3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5********43025X3 | 竣工时间:2023-08-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6-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9717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建设性质为**。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性质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输气管道 2条(** 3#——** 4#集输管道起于** 3#脱硫站,止于** 4#脱硫站,管道 全长 13.5km,设计输气能力为 46x104m3/d,设计压力 6.3Mpa;** 4#—新彭线集输管道起于** 4#脱硫站,止于新彭线阀室预留接口,管道全长 8.6km,设计输气能力为 96x104m3/d,设计压力 4.0Mpa),管道沿线设置标志桩、警示牌等 | 实际建设情况:**输气管道 2条(** 3#——** 4#集输管道起于** 3#脱硫站,止于** 4#脱硫站,管道 全长 13.5km,设计输气能力为 46x104m3/d,设计压力 6.3Mpa;** 4#—新彭线集输管道起于** 4#脱硫站,止于新彭线阀室预留接口,管道全长 8.6km,设计输气能力为 96x104m3/d,设计压力 4.0Mpa),管道沿线设置标志桩、警示牌等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输送脱硫天然气。 | 实际建设情况:输送脱硫天然气。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运营期正常运行无废气排放,事故放空期间依托**3#、**4#脱硫站放空系统放空废气 | 实际建设情况:运营期正常运行无废气排放,事故放空期间依托**3#、**4#脱硫站放空系统放空废气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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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暂存、处置的环境管理要求。 | 检修清管期间,产生清管废渣。清管废渣由拟建**3#脱硫站和** #脱硫站设有的清管收发球装置统一收集,最终交由具有资质的固体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化利用。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严格按报告书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方案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临时堆管场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管线穿越耕地(含永久基本农田)施工时严格执行土壤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要求,减 小对土壤种植功能的影响;施工材料堆场应远离河道布设,并设置围挡,避免雨水冲刷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复耕或绿化,做好迹地恢复工作。 | 项目涉及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根据调查,本项目施工作业带、堆管场以及施工便道临时占地为 21.32hm2 ,其中永久基本农田的面积共计约 18.9hm2 ,通过采取优化施工工艺、施工时间及布局等措施,可有效缓解工程建设对保护区的不利影响,施工作业带等临时占地仅影响基本农田保护区一季的产出功能。施工 结束后即可对临时征占基本农田恢复生产。施工过程中对农业熟化土壤采用分层 开挖,分别堆放,分层回填的方法。临时占用农田的耕作层土壤作好表土剥离和表土收集存放,减少土壤养分的流失,并覆盖篷布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 剥离下来的表土覆盖于施工作业带上,在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的基本农田立即恢复,保证其耕地质量。 |
表7 风险设施
1 | 落实报告书中各项安全风险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制度,并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 落实报告书中各项安全风险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制度,并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在建 3#脱硫站、4#脱硫站放空系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在建 3#脱硫站、4#脱硫站放空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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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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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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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破坏,并在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用的基本农田立即恢复,保证其耕地质量。此外,建设单位在补偿因临时占地对农田产量的直接损失的同时,还应考虑施工结束后因土壤结构破坏、养分流失对基本农田造成的影响,对农作物产量的间接损失以及土壤恢复进行补偿,以用于耕作层土恢复。在恢复期,应对土壤进行熟化和培肥,落实耕地质量调查及监测工作,及时掌握耕地质量变化状况,直至恢复到原来的生产力水平。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工程结束后,临****中心线两侧10m范围除外)恢复其原有土地利用方式,工程建设基本没有改变工程的土地利用格局。工程施工结束后,临时占用土地采取了以下恢复措施:农田和耕地可立即恢复生产,只影响了一季的生产和土地利用方式;荒地可完全恢复;在管道两侧10m范围内没有种植深根植物,做了耕地使用或用低灌及草本植物进行恢复;管道两侧10m范围内的经济林地种植浅根系的经济作物和恢复为耕地。制定了土壤培肥措施,计划按照当地标准施肥,连续施肥3年,确保短期内复垦后的土地能够尽快熟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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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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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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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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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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