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朗县金东乡小布当至西日卡村嘎木组公路改建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5********901103K | 建设单位法人:孙健 |
益西顿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 |
**市**区青年路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金**小布当至西日卡村嘎木组公路改建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30-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2-E4812-公路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03-15 |
林环审〔017〕1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000 |
51.62 | 运营单位名称:**** |
115********901103K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091MAB03DF983 | 验收监测单位:**中测凯乐****公司 |
****0195MA6T1C7R8J | 竣工时间:2019-12-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1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93990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起点位于**金**小布当,终点位于金**西日卡村嘎木组,主线全长21.335km。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5.5m,行车道宽度4.5m,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全线设计小桥64.08m/3座(修复利用1座,拆除重建1座,**1座),涵洞共计58道、其中44道**通,11道拆除重建涵洞和3道接长利用涵洞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起点位于**金**小布当,终点位于金**西日卡村嘎木组,主线全长21.335km。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5.5m,行车道宽度4.5m,路面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全线设计小桥64.08m/3座(修复利用1座,拆除重建1座,**1座),实际建设涵洞共计54道,其中40道**涵洞、11道拆除重建涵洞和3道接长利用涵洞。 |
环评设计桥梁涵洞工程:全线设计小桥64.08m/3座(修复利用1座,拆除重建1座,**1座)。涵洞共计58道,其中44道**涵洞、11道拆除重建涵洞和3道接长利用涵洞。 实际建设涵洞共计54道,其中40道**涵洞、11道拆除重建涵洞和3道接长利用涵洞,其余与环评基本一致。项目在实际建设中对涵洞数量进行减少,但未超过总量的30%,****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一级和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不利环境影响未增加(来源于《****环境局建设项目(生态影响类)重大变动清单(2022年版)》,故本次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属于道路建设工程,为非污染生态类项目,运营期不涉及工艺流程及产污。污染物的产生主要在施工期,施工期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涵洞,主要污染物为施工噪声、施工扬尘、弃土和废水,但这些污染物的产生会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建设应加强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布设施工营地等临时设施,严格限定运输车辆行驶路线,严禁随意扩大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恢复,做好植被的恢复、再造工作,最大程度地降低项目建设对区城生态环境和景观的不利影响。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利用早厕收集,禁止将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直接外排,防止污染水环境。 项目建设过程中强化施工工地环境管理,应采取围挡、速盖、洒水等防尘措施。为减缓施工期物料运输造成大气污染,车辆应减速运行,运输备料用速盖物密封。尽量使用低能耗、低推放的机械等措施,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 建筑垃圾统一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往有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点;生活垃圾应定期收集,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置,严禁随处丢弃。 项目应采用低噪音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和维护等措施,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3:00—次日8:00)施工,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输车辆穿越或经过路线近距内有居民居住的路段,禁止鸣笛,严禁瞬时突发噪声,运营期间加强车辆运行管理,经常维持路面平整良好,设置标志标牌,环境敏感点附近限制车速,禁止鸣笛,降低交通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应加强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布设施工营地等临时设施,严格限定运输车辆行驶路线,严禁随意扩大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恢复,做好植被的恢复、再造工作,最大程度地降低项目建设对区城生态环境和景观的不利影响。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利用早厕收集,禁止将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直接外排,防止污染水环境。 项目建设过程中强化施工工地环境管理,应采取围挡、速盖、洒水等防尘措施。为减缓施工期物料运输造成大气污染,车辆应减速运行,运输备料用速盖物密封。尽量使用低能耗、低推放的机械等措施,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 建筑垃圾统一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往有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点;生活垃圾应定期收集,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置,严禁随处丢弃。 项目应采用低噪音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和维护等措施,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3:00—次日8:00)施工,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输车辆穿越或经过路线近距内有居民居住的路段,禁止鸣笛,严禁瞬时突发噪声,运营期间加强车辆运行管理,经常维持路面平整良好,设置标志标牌,环境敏感点附近限制车速,禁止鸣笛,降低交通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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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利用早厕收集,禁止将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直接外排,防止污染水环境。 | / | ①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②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利用早厕收集。不外排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项目建设过程中强化施工工地环境管理,应采取围挡、速盖、洒水等防尘措施。为减缓施工期物料运输造成大气污染,车辆应减速运行,运输备料用速盖物密封。尽量使用低能耗、低推放的机械等措施,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2标准限值 | 施工过程中采取围挡、速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减少扬尘影响 | 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2标准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项目应采用低噪音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管理和维护等措施,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3:00—次日8:00)施工,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输车辆穿越或经过路线近距内有居民居住的路段,禁止鸣笛,严禁瞬时突发噪声,运营期间加强车辆运行管理,经常维持路面平整良好,设置标志标牌,环境敏感点附近限制车速,禁止鸣笛,降低交通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1类标准。 | 施工过程中做到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定期维护设备,在施工场界周围设置临时围挡,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夜间均未施工,车辆运输尽量避免靠近居民房并禁止鸣笛。 | 验收检测期间,噪声监测点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1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建筑垃圾统一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往有关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点;生活垃圾应定期收集,集中堆放,及时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处理点进行处置,严禁随处丢弃。 | 建筑垃圾已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已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项目建设应加强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布设施工营地等临时设施,严格限定运输车辆行驶路线,严禁随意扩大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恢复,做好植被的恢复、再造工作,最大程度地降低项目建设对区城生态环境和景观的不利影响 | 工程已完工,迹地恢复工作已完成;目前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恢复。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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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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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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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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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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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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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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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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