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标识标牌及物料制作服务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度标识标牌及物料制作服务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公开)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6月28日
开启日期: 2024年7月9日
二、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
响应总报价:289685.00元
公示期:1个工作日
发布媒介: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大道236号10****办公室,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0551-****0155。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
地 址:**市**区**路与南屏路**锦城公馆3楼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159****2689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大道236号
联系人:卜逸凡、张盼腾、张健
电 话:0551-****0252、181****1730、152****4432
邮 箱:****@163.com
四、监督机构
纪检监督信息:****行政运营部
联系电话:0551-****0889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
2024年7月9日
****2024年度标识标牌及物料制作服务(二次)澄清通知(1)
采购编号:****
各投标供应商:
****2024年度标识标牌及物料制作服务(二次)澄清通知(1)如下:
1、本项目清单,以澄清通知附件最新清单为准。
注:如有其它条款约定与澄清通知不一致的,以此澄清通知为准。此通知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