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产清算案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破产清算案
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4年6月13日,****法院根据****银行****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沭
****公司(下称宏大木业)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于同日指定**天帆(**)律师
事务所担任宏大木业管理人。
为推进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展,需对宏大木业现有财产进行价值评估,现管理人需要对外公开遴
选评估机构,现向符合要求的社会中介机构发出本公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基本工商登记信息: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5年3月17日;住所地**县桑墟
镇**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张凤英;经营范围:木制品加工、销售。
二、评估标的物
本次评估内容为宏大木业**模板压机(具体以现场为准),具体财产信息请与管理人联系。
三、招标要求
1、****法院委托专业机构备选库名单;
2、信用良好;
四、参选机构提交如下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和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2、机构或(和)人员从业经验说明材料一份;
3、 “同意管理人(清算组)按取得涉案财产进度支付报酬,且以可支付财产额度为限,以及开
展工作的地域范围为**市范围”的承诺书一份;
4、报价文件一份,内容包括按评估项目类别的服务报酬计算标准(如按年度、按件、包干
等);
5、确认的联系人及联系方法材料一份。
6、信用良好承诺书、机构及机构人员与破产企业无利益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公正评估的利害关
系的声明各一份。
五、申报文件的提交
联系人:汤涵律师 178****0288
地址:**县上**路217号 ******事务所
报名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14日下午17时
六、评选办法
采 取 对 参 选 文 件 初 评 , 后 进 行 竞 争 性 磋 商 , 在 申 报 期 限 届 满 后 5 日 内 选 定 合 作 机
构。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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