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7411.2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辛庄营乡南豆公村东,纬十一**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绿化率(%): | ≤10.000 | 建筑限高(米): | ≤2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17411.25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89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24BA0029 | ||
起始价: | 589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29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8月07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9日 至 2024年08月05日 到 ****地籍利用科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29日 至 2024年08月05日 到 ****地籍利用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8月0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4年07月29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07日 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挂牌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挂牌只接受书面申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2.****地块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地块,宗地建设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 (2)工业用地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2; (3)项目在投产后第5个完整会计年度及以后每个年度,年上缴税金(含减免税金)不低于20万元/亩; (4)环境标准: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不超过1.0毫克/立方米);在投入运营后产生的生产废水与生活废水,需按照环评的执行标准以及污染物的浓度,确定污水处理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5)单位增加值能耗:不高于0.8750吨标准煤/万元。 3、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之和,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生活服务设施与行政办公建筑面积之和不得超过该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5%。 4、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按照邯冀规划****005号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执行。 5、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区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冀南新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承诺书。 6、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中不含代收代缴的费税。 7、本次挂牌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8、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揭牌仪式或转入现场在****会议室举行。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中心P2座
联 系 人:郭先生 陈先生
联系电话:031****888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开户账号:811********0116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