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黄渤海新区食品谷(先导区)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发文机关: | ****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10 |
****环境局****分局关于黄渤海新区食品谷(先导区)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环境局****分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507
通讯地址:开发区**江路83****中心三楼63号窗口
邮编:264006
项目名称:黄渤海新区食品谷(先导区)项目
建设地点:**开发区B-24小区,**北路东侧,**大街与**大街之间
建设单位:****
项目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评机构:山发海岳环境科技****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
烹调、熟制工序产生的油烟和臭气浓度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高出所附厂房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锅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由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 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排入中****公司处理。
3. 噪声环境影响:
(1)优化厂区总平面布置,把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在车间中部,厂区建筑物能起到较大的隔声作用;
(2)重视设备选型,所有噪声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
(3)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后,经预测厂界噪声能达标排放,该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4. 固体废物影响:
①废包装材料、原料挑拣过程中会产生杂质、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的格栅渣和废污泥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②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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