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02/2024-00125 | 文号卫沙发改(审批)发〔2024〕37号 | 生成日期2024-05-28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改革局 | 责任部门****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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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审批**市**区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卫沙水函〔2024〕9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政府2024年第6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2024年4月28日印发),经研究,现就**市**区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区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9月—2024年11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区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将现状16座手动干渠直开口闸口改造为“双控”集成前置测箱一体化闸门,其中0.4×0.4米闸门6座,0.6×0.6米闸门4座,0.8×0.8米闸门3座,1.0×1.0米闸门3座,光纤传输10.33千米,输电线路2.17千米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市**区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概算总投资167.1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前通过**回族自治区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进展、项目竣工等情况进行报备。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工程结算及财务决算。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改革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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