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县齐干吉迭乡-喀拉玛盖镇建筑用凝灰岩、**岩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4年7月10日,福****根据根据福********县齐干吉迭乡-喀拉玛盖镇建筑用凝灰岩、**岩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组织召开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监测单位、相关技术专家及建设单位的代表(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专家组和与会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以及验收调查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检查核实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审阅并核查了有关资料,经验收组充分讨论评议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位于**县齐干吉迭乡-喀拉玛盖镇北偏西43°方位直距18km处,中心地理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N87°36′29.662″、E46°48′26.811″,行政区划隶属**县管辖。由4个拐点组成,拐点坐标如下:
S1:N46°48′27.82″、E87°36′25.88″,
S2:N46°48′28.81″、E87°36′31.97″,
S3:N46°48′25.86″、E87°36′33.87,
S4:N46°48′24.64″、E87°36′27.31″。
**总占地面积0.014km2,**范围内评审通过的**量,即推断的**量19.07万m3。选择合理的开采境界参数圈定开采境界扣除南北两侧30°边坡占用量,求得开采境界内**量为17.61万m3,设计损失率为7.66%。矿山建设规模为年开采建筑用砂石料原矿7万m3。矿山可服务年限为2.44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1、2021年12月委托****编制了《福********县齐干吉迭乡-喀拉玛盖镇建筑用凝灰岩、**岩矿环境影响报告表》。
2、2022年8月4****生态环境局****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福环函〔2022〕16号)
3、2022年9月1日项目开工建设,2022年11月1日,项目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基本建设完成,工程进入后续调试运行阶段。
4、2024年3月,项目已正常运营,建设单位委托**正则****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5、项目自开工建设至今,无环保投诉及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为301.62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42万元,环保投资与工程投资比例为13.92%。
(四)验收范围
此次验收内容为福********县齐干吉迭乡-喀拉玛盖镇建筑用凝灰岩、**岩矿,其验收范围属于《福********县齐干吉迭乡-喀拉玛盖镇建筑用凝灰岩、**岩矿环境影响报告表》所述内容范畴,符合验收的原则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无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项目无组织扬尘点和采**进行喷雾降尘、碎石场设置遮盖措施。厂区道路及时喷水抑尘,破碎筛分设备设置在封闭工棚内,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净化,通过15m高排气筒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定期抽运,各高噪声设备设置了减震、消音措施。表层剥离物和废石运至碎石场堆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填埋场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通过罐车****处理站统一处置。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内暂存,定期交由**鑫****公司统一处置。
四、环境质量及污染源检测
项目为土砂石开采项目。运营期污染源主要是颗粒物废气、噪声、生活污水。
(一)施工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施工期落实了相关要求,目前施工场地均已恢复,项目运营情况良好,现场踏勘未发现施工迹地遗留,未发现施工垃圾留存。施工期无抗议、上访、投诉等情况发生。
(二)大气污染情况
根据**正则****公司2024年4月21、22日,2024年6月19日、20日对项目区对项目区的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无组织颗粒物各监测点浓度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项目有组织排放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食堂餐饮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中型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三)噪声污染情况
根据**正则****公司2024年4月21、22日对项目区东、南、西、北侧噪声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排放限值。
(四)污水排放情况
根据**正则****公司2024年4月21、22日对项目区化粪池**池的检测结果可知,项目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的三级排放标准,可****处理厂进行处理。
(五)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项目生产固废主要为表层剥离物和碎石、污水处理站污泥、人员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①表层剥离物和废石运至碎石场堆存。
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填埋场处理。
③污水处理站污泥通过罐车****处理站统一处置。
④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内暂存,定期交由**鑫****公司统一处置。
(六)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开采期间表土剥离土壤分层有序堆放,并控制合理的堆放边坡;土壤堆置表层采取人工洒水措施促进结皮并由防风抑尘网苫盖,避免因起风造成扬尘;对剥离表面土壤进行洒水,辅以人工拍实,促进结皮形成,并以毡布苫盖,提高渣面的抗风蚀、水蚀能。控制开采活动地表扰动面积,限制车辆行驶路线;开采废石合理有序堆放,减少占地面积;采取边开采边回填方式,以减小扰动范围;建设单位承诺开采结束会立即开展生态恢复建设工作。项目区所在区域内偶有野生动物出没,建设单位对项目工作人员加强教育,禁止猎杀野生动物。
五、验收结论
福********县齐干吉迭乡-喀拉玛盖镇建筑用凝灰岩、**岩矿落实了《福********县齐干吉迭乡-喀拉玛盖镇建筑用凝灰岩、**岩矿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执行了各项目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较好的落实了“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满足达到排放要求,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福********县齐干吉迭乡-喀拉玛盖镇建筑用凝灰岩、**岩矿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进一步加强对恢复植被管理工作,保障生态恢复措施长期稳定。
2、由于**生态恢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植被恢复也是一个长期工作,建议规划落实好**开房完成后**恢复资金。
3、建议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提出的监测计划,对项目区的大气环境和生态环境定期进行监测。****环保局备案留档。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组长:
验收成员:
2024年7月10日
八、验收人员信息
福********县齐干吉迭乡-喀拉玛盖镇建筑用凝灰岩、**岩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成员
职务 | 姓名 | 单位 | 职务/职称 | 签名 |
组长 | 王胜军 | 福**** | 法定代表人 | |
组员 | 谢** | ****生态环境厅(退休) | 高工 | |
钱翠翠 | ****设计院****公司 | 工程师 | ||
朱淑环 | **中测众联****公司 | 高工 | ||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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