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 的****校园中心柏油路铺设项目已经泗发改投[2024]50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校园中心柏油路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院内;
1.2 工程规模:****校园中心柏油路铺设项目,原有混凝土路面冲洗、清扫约1500m2,混凝土找平约4.5m3,喷洒石油沥青结合层约1500m2,**铺设沥青路面约1500m2,画标线约70m2等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招标预算价:149959.03元,招标控制价:149959.03元。
1.3 工 期:3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7-2024.8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进度付款,完成工程量50%时付合同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以下二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 20%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4 家有效投标文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扣0.9 分,每低 1%扣 0.6 分,不足百分之一按插入法计算(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仵≥ 7 家 时,去掉最高 20%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为92%;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 0.9 分,每低1%扣 0.6 分,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2企业资格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4.5其它要求: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0日 09:00至2024年7月12日 18:00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cn/EpointBidder/memberLogi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报名(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6020,客服热线:400-****-0000。
5.2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net/),咨询电话:0527-****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7月15日09:30;
6.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新点电子交易网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操作(https://www.****.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网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县裴圩镇通湖路26号 | 地 址:**县众****花园东门商铺6-S201 |
联系人:周以国 | 联系人:李学梅 |
电 话:138****4181 | 电 话:180****8782 |
传 真:/ | 传 真:/ |
邮 编:223700 | 邮 编:223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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